[問題] 銘傳簡章上的報名小問題!!!
今天去銘傳大學的警衛室買了銘傳的轉學考簡章
就在邊吃牛肉麵邊翻簡章的時候
本人突然發現一個小問題
在簡章的第12頁,報名日期的第二點(報名收件時間)的第二個※星號:
考生若有"因退學且符合本校報考資格者",或因其他情事無法於6月9日前完成報名
手續者,得於6月28日當天上午9時至下午3時,備妥報名資料送至本校台北校區
B901會議室,經審查完成報名手續,得參加本校轉學考。
想要請問的是它上面是說:"因退學且符合本校報考資格者"
那本人是在今年大二上學期結束時,成績二一被退學
算是此項規定的對象嗎?
我有打電話去問了,但那位小姐也不清楚這項規定(聽她的反應大該是工讀生)
最後給我的答案是:按照一般正常的程序報名就可以了,6/28不需再親自到台北現場報名
但我實在是擔心到連那碗牛肉麵都沒吃完,不知道6/28到底還要不要帶資料到台北去
因此想在這裡詢問版上的各位大大,能夠提供清楚的答案~真的很感謝大家!
(By the way 之前在板上有看到有人問能不能不買簡章直接現場報名,
我今天也順便問了一下,警衛伯伯跟電話小姐都是說一定要買簡章寄資料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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