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刑法] 成大94年考古題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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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5→)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ucced (kassy)時間18年前 (2008/04/20 2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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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跟乙都是殺人未遂的間接正犯. 我認為乙不能成立中止未遂 乙只是透露借刀殺人計畫而以 並沒有消極放棄犯罪行為之繼續實行且完全永久放棄. 丁無罪.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42.169.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veslg (誠實可靠小郎君)時間18年前 (2008/04/16 19:5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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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先討論直接正犯 丁.....很顯然無罪 連行為都沒有 何論該當性?. 二 討論間接正犯. (一)甲 利用丁(工具理論) 故意有 利用行為也有 著手?. 這才是大問題 以利用者的著手為準的話 就只能算預備犯. 以利用行為發生支配效果的話 算著手 這樣是未遂犯. (二)乙 如果當他是有著手(這裡的
(還有3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dgelaw (鼎哥)時間18年前 (2008/04/14 13:2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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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甲與乙和丙素有嫌係。一日甲與乙共同商議欲了結丙之性命,. 遂共同調製一瓶致命毒藥,且利用不知情之丁謊稱該毒液微養身飲料,. 托其將該毒液轉交給丙服用。. 嗣後以自知此乃毒害人命之行為,事關重大因此即瞞著甲向丁. 透漏兩人之借刀殺人計畫。. 丁得知後大為訝異便立即將該毒液倒掉,請問甲乙兩人觸犯刑法
(還有3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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