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幾個法律問題

看板TransLaw作者 (tim)時間13年前 (2012/07/14 09:08), 編輯推噓1(105)
留言6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甲與乙約定 假考上律師就結婚 2.丙與丁約定 丙跟戊離婚,丙就與丁結婚 以上這兩小題(他本來是同一題)都是輔仁夜間的考題 我想問的是身分行為不能附條件,可是這兩小題不可能這麼單純就結束了吧?? 是不是那單獨行為的例外可以適用到這邊(A當事人同意B條件陳就與否是看當事人而定) 再來所謂法人的限制與剝奪要如何分辨?? 假設 甲乙丙丁皆為董事 10元以上的交易要由甲乙丙共同決議才行 那對丁來說這是被限制還是被剝奪??對甲乙丙來說是限制還是剝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5.65.183

07/14 09:23, , 1F
行為人為了使條件成就所為的行為
07/14 09:23, 1F

07/14 09:24, , 2F
即使違反公序良俗 該法律行為效力不受影響
07/14 09:24, 2F

07/14 09:26, , 3F
1. 債權行為為主 身分行為為輔的條件 解為有效
07/14 09:26, 3F

07/14 09:28, , 4F
2. 無效
07/14 09:28, 4F

07/14 09:32, , 5F
謝謝大大 所以考點是111的問題囉 了解懂了 謝謝
07/14 09:32, 5F

07/14 09:34, , 6F
不一定對啊
07/14 09:34, 6F
文章代碼(AID): #1G0CQ6Dc (Tran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