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刑總的幾條有看沒有懂

看板TransLaw作者 (造.蒺藜.夢)時間12年前 (2012/02/18 22:29), 編輯推噓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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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們打擾了,我把小六法裡的刑法總則讀完之後對於幾條條文不太了解, 或不知道該怎麼樣解釋才是對的,所以想來問問板上的前輩。 我不是法律系的學生,在學校只上過一點憲法和民法,而我唸的學校無巧不巧又 沒有法律系,沒辦法旁聽之類的,對於刑法基本上算是初學者中的初學者,所以 以下列出來看不太懂的法條可能在前輩們眼裡都很好理解,但我真的是想了好幾 遍才上來發問的,希望前輩們包容及不吝賜教! *** 1. 刑法第二十七條 中止犯 第一項後面寫「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 亦同」,這意思是說:雖然犯罪結果沒有發生並不是因為行為人的防止行為,但 行為人的確有努力去防止它發生,所以這也屬於中止犯的一種;是這樣嗎?  〔例子:甲想放火燒了乙的家,而乙在火勢蔓延前就發現而撲滅,而甲後來折回   去想滅火,卻發現乙的家沒事,那甲就算是中止犯嗎?〕 還有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意思是只要全部的行為人中有一人想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而犯罪結果也真的沒有發生,那所有人都屬於中止犯嗎?還是只有想要防止結果發 生的人屬於中止犯? 2. 刑法第三十五條 主刑之重輕標準 第三項的「選科主刑」「併科主刑」是什麼意思呢?「次重主刑」是說如果有人 被宣告有期徒刑及科罰金,那這種情況下,罰金就是所謂的「次重主刑」嗎? 還有,會需要比較主刑的輕重,是因為數罪併罰的這種狀況時會用到嗎? 3. 刑法第四十二條 易服勞役 第五項寫的「罰金總額折算逾一年之日數者,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是什麼意思?要怎麼算呢? 第七項「易服勞役不滿一日之零數,不算。」,這裡的一日是指24小時嗎? 4. 刑法第四十八條 裁判確定後發覺累犯之處置 這我完全看不懂。前一條的第一項不是說「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為累犯」,那為什麼這一條又說「但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發覺者,不在此限。」? 這不就矛盾了嗎? 5. 刑法第五十一條 數罪併罰之方法 五、六、七款的意思是不是:甲被宣告了ABC(單位:年或日或百元)三刑,其中A刑 最重,那”A≦甲的刑期或罰金≦A+B+C”就是法定範圍?(沒超過規定的年限或日限) 6. 刑法第五十二條 裁判確定後餘罪之處理  〔例子:甲被判犯了x罪、y罪、z罪,宣告數罪併罰刑期後才發現他也有犯w罪,   所以w罪的刑期另外執行,是這個意思嗎?〕 7. 刑法第五十五條 數罪從重 數罪併罰的定義是行為人在不同時間的不同行為犯下不同罪行嗎?也就是同一時間 所做的同一行為,不管觸犯多少刑法法條都以最重的罪論其刑責? 8. 刑法第七十條 遞加、遞減例 不太懂什麼是「遞加」「遞減」。(不是不懂這兩個詞的意思) 意思是假設A刑要加兩年,B刑加三年,那先服完A刑加的兩年,再服B刑加的3年嗎? 那這跟一次加5年有何不同? 9. 刑法第七十五條/七十五條之一 緩刑宣告之撤銷(一)(二) 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寫的「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以內為之」是說自宣告緩刑之日起算 的六個月以內可以撤銷,超過六個月就不行囉?那如果超過六個月之後但還在緩刑 期內犯罪,就繼續緩刑到結束嗎?(因為不能撤銷了,所以依第七十六條,緩刑期 滿後,刑之宣告也失其效力?)緩刑結束後再服他之後(在緩刑期)犯的罪的刑?                         我被這幾條搞得好亂...Orz 10. 刑法第九十條 強制工作處分 第一項寫的「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是所謂的”虞犯”嗎? 11. 刑法第九十三條 緩刑與假釋之保護管束 第一項的意思是說,以下兩款所列的情形,在緩刑期間一定要付保護管束,而沒有 那兩款所列的情形者在緩刑期間就”不一定”要付保護管束,是這樣嗎? *** 終於、總算、好不容易打完了。很感謝看完以上問題的前輩們! (在打的過程中有些問題忽然豁然開朗了覺得蠻開心的。) 然後我還想問問關於補習的事。 最近幾天來板上,看到很多前輩說轉學考不太需要補習,甚至我看到有一位前輩 在推文裡說:越是時間緊迫就越不要去那種地方。 這讓我大為震驚!因為我前幾天才去報了補習班,繳了三萬多的學費。(我覺得 這價錢好可怕O口Q!) 我的想法是:我不是本系生,只剩大約四個月就要考試,民法憲法只懂個大概, 刑法更是完全沒學過(國中高中公民課上的那種不算),那去補習有老師可以提 示重點似乎比較保險。再者也是因為我媽有點補習班迷思,一直叫我要去上課, 所以在網路上比較過許多評價之後就決定了這家。(哪一家就不說了) 在這之前我蠻久沒有上PTT,因為我知道自己一開之後就會想跑去很多板閒晃, 要自治的最好方法就是根本不要去碰那些會誘惑自己的東西比較好。而昨天我 一時心血來潮想來看看這裡有什麼資訊,也可以把一些問題拿來板上問,於是 看到了很多前輩對於補習的不贊成。 看完前輩們的見解後我一直覺得很焦躁,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了錯誤的決定」「那三萬多是不是根本沒必要花」,就這樣處在非常心煩意亂的狀態;可是錢已 經付清,星期日也要開課了,所以退掉的機率趨近於零(還有我媽一定會抓狂), 我現在完全陷入掙扎當中。 我這學期去辦了休學,想要孤注一擲好好投入準備轉學考,等於是全職的考生, 所以我可以把所有時間拿來唸,這樣是不是就更不需要補習?我去報名是不是 大錯特錯了? 應該有前輩會說:既然都報了那就上課啊,有什麼好煩的。但我的個性很討厭, 覺得自己好像做錯選擇就會一直掛記在心,像昨天晚上我還一度煩到睡不著,尤 其三萬多又不是小數目。 以我前面都問那麼基本的問題來看,是不是補習對我來說還是比較好? 還有我想問,我除了補習班講義之外是否還要再去買一些書?(之前稍微翻過講 義,但沒仔細看過內容)爬文看到前輩們很推薦林鈺雄先生的刑總王書先生的 民總,還有<憲法新論>,我是不是也該去買來讀? 希望前輩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最後我想問國英該買什麼書來唸呢?爬文有看到英文可以唸賴世雄常春藤的出版 品(還有什麼”豆單”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囧),或是背三民的單字書, 這樣就夠了嗎?國文是不是把<論語>讀熟很重要?前輩們還有推薦其他書嗎? 以上就是我想問的,非常非常感謝看完的前輩們! 以後有問題也要麻煩前輩們多多指教了。謝謝! -- 作者 Laplace5566 (拉普拉斯五六)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最長的英文單字是什麼 時間 Sat Jul 16 14:01:30 2011

07/16 14:02,

07/16 14:33,
從那個wikipedia頁面看來 最長的還是火山矽肺病
07/16 14:33

07/16 14:33,
Pneumonoultramicroscopicsilicovolcanoconiosis
07/16 14: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7.130 ForgerEames:轉錄至看板 ask 02/18 22:34

02/18 23:32, , 1F
買不買隨便吧 補習發的讀熟也很好吧 真羨慕你能當全職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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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的事我也是跟家裡吵了很久,而且嚴格說起來休學就算是沒有退路了, 要說好也不是真的那麼好吧。我只是覺得這樣比較能激勵我唸書。 ※ 編輯: ForgerEames 來自: 61.228.47.130 (02/18 23:44)

02/18 23:58, , 2F
諾我花了那嚜多時間還留下來那我會很噢 所以休學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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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0:34, , 3F
補習沒有不好,是看教你的老師教的如何,既然補習,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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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上課教的內容弄懂弄熟,再去補充其他的資料,至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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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0:36, , 5F
改題的話我相信版上有很多前輩都很熱心會幫忙,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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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報名了,就去上且把它上完。要不然詢問一下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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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01:50, , 7F
可否改視訊課或DVD之類的。我想許多人不建議時間緊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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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補習不外是能自我調配時間的考量。但對法科一無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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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補習也不失為一種入門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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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1 15:47, , 10F
沒任何基礎還是上課吧, 能光靠看書就懂的是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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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12:17, , 11F
補習效益是很主觀的東西沒有正解 重點是能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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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背水一戰了 與其擔心這種毫無實益的問題 不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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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充分運用手上的資源 比較重要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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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全職的話我覺得補習就還算OK,畢竟念書時間會是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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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兩三倍,但要提醒的是,無論如何自己的進度一定要比補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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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的快,把補習班當作自己念書的觀念驗證及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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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可以留最後一個月左右專心做考古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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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FxNac5 (Tran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