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刑總的幾條有看沒有懂
各位前輩們打擾了,我把小六法裡的刑法總則讀完之後對於幾條條文不太了解,
或不知道該怎麼樣解釋才是對的,所以想來問問板上的前輩。
我不是法律系的學生,在學校只上過一點憲法和民法,而我唸的學校無巧不巧又
沒有法律系,沒辦法旁聽之類的,對於刑法基本上算是初學者中的初學者,所以
以下列出來看不太懂的法條可能在前輩們眼裡都很好理解,但我真的是想了好幾
遍才上來發問的,希望前輩們包容及不吝賜教!
***
1. 刑法第二十七條 中止犯
第一項後面寫「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
亦同」,這意思是說:雖然犯罪結果沒有發生並不是因為行為人的防止行為,但
行為人的確有努力去防止它發生,所以這也屬於中止犯的一種;是這樣嗎?
〔例子:甲想放火燒了乙的家,而乙在火勢蔓延前就發現而撲滅,而甲後來折回
去想滅火,卻發現乙的家沒事,那甲就算是中止犯嗎?〕
還有第二十七條第二項,意思是只要全部的行為人中有一人想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而犯罪結果也真的沒有發生,那所有人都屬於中止犯嗎?還是只有想要防止結果發
生的人屬於中止犯?
2. 刑法第三十五條 主刑之重輕標準
第三項的「選科主刑」、「併科主刑」是什麼意思呢?「次重主刑」是說如果有人
被宣告有期徒刑及科罰金,那這種情況下,罰金就是所謂的「次重主刑」嗎?
還有,會需要比較主刑的輕重,是因為數罪併罰的這種狀況時會用到嗎?
3. 刑法第四十二條 易服勞役
第五項寫的「罰金總額折算逾一年之日數者,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是什麼意思?要怎麼算呢?
第七項「易服勞役不滿一日之零數,不算。」,這裡的一日是指24小時嗎?
4. 刑法第四十八條 裁判確定後發覺累犯之處置
這我完全看不懂。前一條的第一項不是說「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為累犯」,那為什麼這一條又說「但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發覺者,不在此限。」?
這不就矛盾了嗎?
5. 刑法第五十一條 數罪併罰之方法
五、六、七款的意思是不是:甲被宣告了ABC(單位:年或日或百元)三刑,其中A刑
最重,那”A≦甲的刑期或罰金≦A+B+C”就是法定範圍?(沒超過規定的年限或日限)
6. 刑法第五十二條 裁判確定後餘罪之處理
〔例子:甲被判犯了x罪、y罪、z罪,宣告數罪併罰刑期後才發現他也有犯w罪,
所以w罪的刑期另外執行,是這個意思嗎?〕
7. 刑法第五十五條 數罪從重
數罪併罰的定義是行為人在不同時間的不同行為犯下不同罪行嗎?也就是同一時間
所做的同一行為,不管觸犯多少刑法法條都以最重的罪論其刑責?
8. 刑法第七十條 遞加、遞減例
不太懂什麼是「遞加」、「遞減」。(不是不懂這兩個詞的意思)
意思是假設A刑要加兩年,B刑加三年,那先服完A刑加的兩年,再服B刑加的3年嗎?
那這跟一次加5年有何不同?
9. 刑法第七十五條/七十五條之一 緩刑宣告之撤銷(一)(二)
第七十五條第二項寫的「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以內為之」是說自宣告緩刑之日起算
的六個月以內可以撤銷,超過六個月就不行囉?那如果超過六個月之後但還在緩刑
期內犯罪,就繼續緩刑到結束嗎?(因為不能撤銷了,所以依第七十六條,緩刑期
滿後,刑之宣告也失其效力?)緩刑結束後再服他之後(在緩刑期)犯的罪的刑?
我被這幾條搞得好亂...Orz
10. 刑法第九十條 強制工作處分
第一項寫的「有犯罪之習慣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而犯罪者」是所謂的”虞犯”嗎?
11. 刑法第九十三條 緩刑與假釋之保護管束
第一項的意思是說,以下兩款所列的情形,在緩刑期間一定要付保護管束,而沒有
那兩款所列的情形者在緩刑期間就”不一定”要付保護管束,是這樣嗎?
***
終於、總算、好不容易打完了。很感謝看完以上問題的前輩們!
(在打的過程中有些問題忽然豁然開朗了覺得蠻開心的。)
然後我還想問問關於補習的事。
最近幾天來板上,看到很多前輩說轉學考不太需要補習,甚至我看到有一位前輩
在推文裡說:越是時間緊迫就越不要去那種地方。
這讓我大為震驚!因為我前幾天才去報了補習班,繳了三萬多的學費。(我覺得
這價錢好可怕O口Q!)
我的想法是:我不是本系生,只剩大約四個月就要考試,民法憲法只懂個大概,
刑法更是完全沒學過(國中高中公民課上的那種不算),那去補習有老師可以提
示重點似乎比較保險。再者也是因為我媽有點補習班迷思,一直叫我要去上課,
所以在網路上比較過許多評價之後就決定了這家。(哪一家就不說了)
在這之前我蠻久沒有上PTT,因為我知道自己一開之後就會想跑去很多板閒晃,
要自治的最好方法就是根本不要去碰那些會誘惑自己的東西比較好。而昨天我
一時心血來潮想來看看這裡有什麼資訊,也可以把一些問題拿來板上問,於是
看到了很多前輩對於補習的不贊成。
看完前輩們的見解後我一直覺得很焦躁,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了錯誤的決定」、
「那三萬多是不是根本沒必要花」,就這樣處在非常心煩意亂的狀態;可是錢已
經付清,星期日也要開課了,所以退掉的機率趨近於零(還有我媽一定會抓狂),
我現在完全陷入掙扎當中。
我這學期去辦了休學,想要孤注一擲好好投入準備轉學考,等於是全職的考生,
所以我可以把所有時間拿來唸,這樣是不是就更不需要補習?我去報名是不是
大錯特錯了?
應該有前輩會說:既然都報了那就上課啊,有什麼好煩的。但我的個性很討厭,
覺得自己好像做錯選擇就會一直掛記在心,像昨天晚上我還一度煩到睡不著,尤
其三萬多又不是小數目。
以我前面都問那麼基本的問題來看,是不是補習對我來說還是比較好?
還有我想問,我除了補習班講義之外是否還要再去買一些書?(之前稍微翻過講
義,但沒仔細看過內容)爬文看到前輩們很推薦林鈺雄先生的刑總、王書先生的
民總,還有<憲法新論>,我是不是也該去買來讀?
希望前輩們能給我一些建議。
最後我想問國英該買什麼書來唸呢?爬文有看到英文可以唸賴世雄常春藤的出版
品(還有什麼”豆單”的,我不知道這是什麼...囧),或是背三民的單字書,
這樣就夠了嗎?國文是不是把<論語>讀熟很重要?前輩們還有推薦其他書嗎?
以上就是我想問的,非常非常感謝看完的前輩們!
以後有問題也要麻煩前輩們多多指教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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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place5566 (拉普拉斯五六)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最長的英文單字是什麼
時間 Sat Jul 16 14:01:3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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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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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47.130
※ ForgerEames:轉錄至看板 ask 02/1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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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 23:32, 1F
休學的事我也是跟家裡吵了很久,而且嚴格說起來休學就算是沒有退路了,
要說好也不是真的那麼好吧。我只是覺得這樣比較能激勵我唸書。
※ 編輯: ForgerEames 來自: 61.228.47.130 (02/18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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