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毽j索的心證程度

看板TransLaw作者 (bestimmt)時間17年前 (2007/06/27 11: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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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依個問題 刑訴122條對於被告及第三人搜索所要求的程度區分為 必要時 相當理由 這兩者的區分標準何在? 感謝 -- 我是看市面上的講義 部是教科書 有人認為: 對被告或犯嫌之搜索 採必要時 ; 對於第三人之搜索 則採相當理由 林鈺雄老師認為: 必要時 需有合理的根據認為相關證據存在 且須有客觀事實作為依據 相當理由 則指過半的心証 兩者只是程度上差異 相當理由門檻較高 => 換句話說 這兩者的心証程度應該不同 王兆鵬老師認為: 無論對被告或是第三人搜索 標準皆為相當理由 布過也有人寫: 無論林鈺雄老師或王兆鵬老師 對於被告及第三人搜索之心証程度 皆為50% 也就是過半的心証 綜上 感覺有些不一致 可以請教依下這兩者的心証程度運用究竟如何嗎?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29.61 ※ 編輯: skywing2 來自: 140.119.129.61 (06/27 12:01)
文章代碼(AID): #16WTzkfa (Trans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