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法] 時事題--林志鈴摔馬案

看板TransLaw作者 (地球超人)時間19年前 (2005/07/11 11: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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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女應負故意傷害罪的刑責,原因如下: 首先,不論女助理是出於要讓林女出醜或傷害之意思,客觀上都應有其傷害之預見可能性. 故唐女之行為應認作[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再者,馬匹非人,不得成為犯罪之主體,唐女利用馬匹而傷害林女一事,應認其為間接正犯. 又唐女雖有中止之意,惟未有效中止其結果之發生,不得認作係中止(未遂)犯. 故唐女應負故意傷害罪責. -- 好像寫太少了? ※ 引述《StevenWa (認真面對自己)》之銘言: : 案件事實: : 某知名女星林志淋,因拍攝廣告,遠赴大連拍攝 : 承拍此廣告的導演,心想,如果讓她在馬上展現 : 青春氣息,那勢必會有很好的廣告效果,於是便 : 請助理找來馬匹,女助理唐安奇,原本就對於林 : 志淋的美貌就十分忌恨,心生惡意,想要利用這 : 次機會,好好整整林志淋,讓他從馬上落下出醜 : 於是找來一素行暴躁的馬匹,拍片時,助理將馬 : 匹交給導演,準備拍片,未料,助理心生後悔, : 決定算了,但是助理的後悔為時已晚,林志淋已 : 騎上馬,馬兒果如平時習性將林志淋摔下,並且 : 將林志淋胸前踩傷,並造成多處傷害 : 問相關人的刑事責任?100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8.164.9 ※ 編輯: bt011086 來自: 202.8.164.9 (07/11 11:18) ※ 編輯: bt011086 來自: 202.8.164.9 (07/1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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