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簽約不滿一日,退訂金可以嗎?

看板Tour-Agency作者 (沈默是金)時間13年前 (2010/09/06 20:03),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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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十點半想報名參加某家旅行社的大陸團, 但是因為已經結團,於是業務小姐很好心的推薦我二十五號出發的團。 後來也真的在下午兩點,幫家中的長輩報名了這個二十五號出發的團。 也依照規定「每人預付五千塊訂金」還有簽下「旅行契約書」 但是,回到家之後,才發現有親戚卡到醫院手術的日期。 所以剛剛晚上七點半,臨時打電話給承辦的業務小姐, 詢問退回押金的部分。 請問各位前輩,依據「合約審閱期」的一日審閱規定, 我是不是可以全額拿回所繳付的每人五千訂金呢? 現在真的一顆頭兩顆大, 拜託有經驗的人解救我吧! 小女子感激不盡! -- 生活可以很容易 幸福可以很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25.45

09/06 23:31, , 1F
可以 一日內可以反悔 合約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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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2:39, , 2F
審閱期不是這樣定義的!審閱期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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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簽訂契約前,讓旅客將契約書帶回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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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間一日,若旅客對於契約書上條約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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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團費及任何雙方談訂的協議都可以接受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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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日過後將契約書帶回正式簽立!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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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並不會這樣實行,遂正式繳付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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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表示契約成立,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的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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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囉!可見民法第24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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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1, , 10F
我總覺得我今天接到的電話是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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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7 23:41, , 11F
我在台中的公司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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