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蒙] 龍隊 2成就
通關隊伍:
龍刻:
隊長:懸紅捕手 銅丸 ★Lv99 CD12
隊員1:解放暗龍使 ★Lv99 CD8 昇華 Ⅳ
隊員2:解放水龍使 ★Lv99 CD8 昇華 Ⅳ
隊員3:怖慄飼食者 法格恩 ★Lv99 CD10 昇華 Ⅳ
隊員4:極惡霸龍 瓦維爾 ★Lv99 CD11
隊友:懸紅捕手 銅丸 ★Lv99 CD12
整體血量共:41265
整體回復共:627
整體攻擊力:
通關隊伍圖:http://i.imgur.com/K7BZbP1.jpg
R1 │5★奈普 HP 2135690,傷害 13654,CD 2[2],防 4170,(5回回復變0)‧結│
│ ♣敵人死亡後,5 回合內召喚師的回復力變 0 │
R1原本預計慢慢打,將所有技能磨出來,可是天降太給力,大概4回合就把他帶走了
R2 │3★咒虐縛靈 HP 1267340,傷害 8063,CD 2[2],防 1820,風化3000‧先 │
│3★咒虐縛靈 HP 1267340,傷害 8063,CD 2[3],防 1820,風化3000‧先 │
│ ♣每回合移動符石前,隨機把 1 粒符石風化,一經觸碰,即時停止移動符石,│
│ 並對召喚師造成 3000 點傷害。敵人死亡後風化符石不會消失 │
R2先瞄準 左邊 兩回合帶走 第三回合再帶走右邊那隻
R3 │6★磷光骨龍 HP 2369620,傷害 11596,CD 2[2],防 5340 │
│ ♣首回合敵人會優先突擊一次。 │
│ 當受到敵人攻擊時,會隨機電擊 2 粒符石;如有符石被電擊而未被消除時,│
│ 該回會無法對敵人造成攻擊傷害。被電擊的符石一經觸碰,即時停止移動符 │
│ 石。 │
│ 敵人死亡後會復活 1 次,並提升 2 倍攻擊力,生命力及防禦力 │
R3突擊完 兩回合後剛好撐過去可以補血 把所有的技能都磨出來
電擊珠可以用銅丸的隊伍技消除
R4 │7★暗巴 HP 3450380,傷害 9793,CD 1[1],防 6910,初級拼圖盾‧限 │
│ ♣指定形狀盾:符石需要以指定的形狀消除 (不可連同形狀外旁邊的符石消除)│
│ 才會對敵人造成攻擊傷害 │
R4暗水龍使都還沒開 也是慢慢磨過去 中間缺心開了一個銅丸
R5 │6★派蒙 (左) HP 15000,傷害 21974,CD 3[3],防 8000萬 │
│ ♣Ⅰ每回合移動符石前,敵人會鎖定場上的心符石;每消除 1 粒被鎖定的符石│
│ ,全隊攻擊力減少 10% (發動龍刻脈動會視作消除場上的鎖定符石) │
│ ♣Ⅱ每回合移動符石前,敵人會鎖定場上的心符石;每消除 1 粒被鎖定的符石│
│ ,全隊攻擊力減少 20% (發動龍刻脈動會視作消除場上的鎖定符石) │
├───────────────────────────────────┤
│6★派蒙 (本體) HP13875250,傷害 6168,CD 1[1],防 21270 │
│ ♣Ⅰ10 連擊(Combo)或以上才會對敵人造成攻擊傷害。(只計算首批消除的符石│
│ 敵人生命力愈低時,攻擊力會大幅提升。 │
│ ♣Ⅱ8 連擊(Combo)或以上才會對敵人造成攻擊傷害。(只計算首批消除的符石)│
│ 敵人生命力愈低時,攻擊力會提升。 │
│ ♣Ⅲ6 連擊(Combo)或以上才會對敵人造成攻擊傷害。(只計算首批消除的符石)│
│ 敵人生命力愈低時,攻擊力會大幅提升,達到一定血量時並會連擊 2 次 │
├───────────────────────────────────┤
│6★派蒙 (右) HP 4053720,傷害 14039,CD 2[2],防 56340 │
│ ♣Ⅰ首回合敵人會消除召喚師所有附加效果,並永久封鎖神族成員的主動技能 │
│ 及其攻擊。召喚師隊伍中有神族成員時,敵人攻擊力提升 │
│ ♣Ⅱ召喚師隊伍中成員屬性愈多,全隊攻擊力愈低 │
R5 開場先開暗異界 打掉左邊
然後開水暗龍使 打掉右邊
這時候本體出現了骷髏頭 原本以為死定了
開了第二隻銅丸 閃過之後
骷髏頭就不見了 變成技能:6連擊(Combo)或以上才會對敵人造成攻擊傷害。
然後就把水龍使在磨出來一遍 就收工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39.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78271282.A.C74.html
※ 編輯: sjojoz (36.225.39.247), 11/04/2016 22:57:00
推
11/04 22:59, , 1F
11/04 22:59, 1F
※ 編輯: sjojoz (36.225.39.247), 11/04/2016 23:01:33
→
11/04 23:01, , 2F
11/04 23:01, 2F
推
11/04 23:03, , 3F
11/04 23:03, 3F
→
11/04 23:04, , 4F
11/04 23:04, 4F
推
11/04 23:14, , 5F
11/04 23:14, 5F
推
11/04 23:27, , 6F
11/04 23:27, 6F
推
11/04 23:30, , 7F
11/04 23:30, 7F
推
11/04 23:31, , 8F
11/04 23:31, 8F
→
11/04 23:31, , 9F
11/04 23:31, 9F
推
11/04 23:45, , 10F
11/04 23:45, 10F
推
11/04 23:52, , 11F
11/04 23:52, 11F
→
11/04 23:52, , 12F
11/04 23:52, 12F
→
11/05 01:13, , 13F
11/05 01:13, 13F
推
11/05 02:22, , 14F
11/05 02:22, 14F
推
11/05 03:36, , 15F
11/05 03:36, 15F
推
11/05 07:56, , 16F
11/05 07:56, 16F
推
11/05 10:17, , 17F
11/05 10:17, 17F
推
11/05 11:44, , 18F
11/05 11:44, 18F
推
11/05 12:35, , 19F
11/05 12:35, 19F
推
11/05 14:44, , 20F
11/05 14:44, 20F
推
11/05 16:12, , 21F
11/05 16:12, 21F
推
11/05 17:25, , 22F
11/05 17:25, 2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