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改判purpal水桶7天

看板ToS作者 (小四)時間9年前 (2016/04/21 22:38), 9年前編輯推噓10(10026)
留言36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撤銷purpal板友經檢舉違反板規二、c未經同意修改推文之判決。 經purpal板友來信申訴本件判決, 違反板規二、c之部分 c. 刪除、修改推文 作者未經推文者同意擅自刪除、修改推噓文均違反此條板規 參考文章代碼(AID): #1Ji3Ewm1 若推噓文修改刪除為板主同意或板主所要求,不在此限 內容違規狀況下,先行刪除再徵求板主或原推文者同意時 不罰 其未經同意修改推文,係為避免宣揚、散佈外掛程式名稱。 經板主群討論後,決定提高板規一、b之適用標準, 所以認定p板友修改的推文含有外掛程式名稱-均違反板規一、b, 屬內容違規之推文,先行修改推文後經版主群同意改判不罰; 經修改之違規推文本次均不處罰,但日後相同情形, 不論原文是否違規之情況下之違規推文(即原文本身含外掛程式, 推文包含外掛程式名稱等,關於板規一、b所包含之事項等), 均為板規一、b之適用範圍,違規者水桶7天以上。 本則判決列入日後適用板規一、b之參考標準。 附加說明:以往原文含有外掛資訊,推文指出外掛程式名稱者,均未處罰, 今板工群提高板規一、b之處罰標準,將來違規推文均以提高後之處罰標準判斷之。 改判: 撤銷purpal板規二、c 水桶7天之部分;其餘判決理由及內容purpal未申訴,維持原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27.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61249536.A.C6F.html

04/21 22:42, , 1F
既然他知道有關外掛會被桶 這樣不算明知故犯嗎?
04/21 22:42, 1F
我也正在想這個問題

04/21 22:44, , 2F
發步 ≠ 發佈(布)
04/21 22:44, 2F
三q

04/21 22:44, , 3F
打錯 是散 不是發
04/21 22:44, 3F

04/21 22:45, , 4F
苗栗____ 不能說的鄉名 R.I.P.
04/21 22:45, 4F

04/21 22:56, , 5F
公堂之上不准提____
04/21 22:56, 5F

04/21 23:07, , 6F
睪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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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08, , 7F
老母
04/21 23:08, 7F
想跟da換一下位置 ※ 編輯: amigo30143 (111.253.127.5), 04/21/2016 23:08:42

04/21 23:08, , 8F
04/21 23:08, 8F

04/21 23:09, , 9F
不行,妳在我後面,沒經過我同意不准刪修推文,不過要
04/21 23:09, 9F

04/21 23:09, , 10F
肛請肛<3
04/21 23:09, 10F

04/21 23:19, , 11F
XDDDDDDDDDDDDDDDDD
04/21 23:19, 11F

04/21 23:44, , 12F
你們個樣子是有傷風化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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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45, , 13F
不用刪修推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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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45, , 14F
你就直接硬插他前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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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50, , 15F
別吵 上面推文都在我上面 以下推文也都在我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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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23:58, , 16F
歪了…… 是說明知故犯這條要引用嗎,還是當作他不小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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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_____截圖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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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03, , 18F
自己的ㄐ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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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0:05, , 19F
04/22 00:05, 19F

04/22 00:06, , 20F
檢舉樓上恐怖(?)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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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1:22, , 21F
4x貓要來神魔板約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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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1:35, , 22F
從文章中很難說他是為了秀外掛而PO文 沒刪修掉只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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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01:36, , 23F
他認罪沒打算規避板規 而且他主動修掉關於外掛名稱的推文
04/22 01:36, 23F

04/22 01:37, , 24F
基本上也是出於善意 我是覺得沒惡意觸犯板規
04/22 01:37, 24F

04/22 08:34, , 25F
推 on213308: 4x貓要來神魔板約跑了嗎
04/22 08:34, 25F

04/22 12:50, , 26F
主動修掉關於外掛名稱的推文→本版可任意刪他人推文嗎?
04/22 12:50, 26F

04/22 12:51, , 27F
I dont think so~
04/22 12:51, 27F

04/22 12:54, , 28F
版規二C寫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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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12:54, , 29F
作者未經推文者同意擅自刪除、修改推噓文均違反此條板規
04/22 12:54, 29F
我是要回這段。 *[1;31m→ *[33mamigo30143*[m*[33m: 我可不這麼想。 今天是原po拿了推文違反一b來鑽板規二c的漏洞開脫。這是我的立場。 昨天板主群雖無共識,但我尊重提高一b標準。 我個人重視推噓文的權利,板規二c有漏洞一事,我會盡量修正補足。

04/22 12:55, , 30F
而且原po明知有外掛,還意圖修改他人提醒外掛之推文
04/22 12:55, 30F

04/22 12:55, , 31F
這不是明知故犯,那什麼才是明知故犯!?
04/22 12:55, 31F
他是知道一b的存在,但不知道"雖原文文字未提及,但圖片內含有一b的事項"也包含在 一b內,所以認定沒有明知故犯。 ※ 編輯: amigo30143 (111.253.127.5), 04/22/2016 13:07:42

04/22 19:46, , 32F
我瞭解了,謝謝版主補充說明,辛苦你們了。
04/22 19:46, 32F

04/22 22:28, , 33F
你的時間軸上也有問題 他違反1-b的時間點是PO文當下
04/22 22:28, 33F

04/22 22:28, , 34F
而他修改推文的時間顯然是在PO文之後 要用此當證據說原PO
04/22 22:28, 34F

04/22 22:30, , 35F
違反1-b是明知故犯 顯然是不夠充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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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2 22:30, , 36F
拿幾分證據判幾分罪 這就是板主跟法官一樣該做的事
04/22 22:30, 36F
文章代碼(AID): #1N6EO0nl (T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