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YOPOYOPO 水桶七日

看板ToS作者 (五子)時間10年前 (2015/03/26 16:40),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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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L4PD8UT (ToS) [ptt.cc] Fw: [新聞] 《神魔》Bug不修先推原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7215176.A.79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49977 ! 3/25 YOPOYOPO 轉 [新聞] 《神魔》Bug不修先推原聲帶 玩家:正事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判決: 其實這篇文章新聞本身沒有甚麼問題 反正代理商爛 那被批評就正常 問題在轉來的內文,是包含他板謾罵推文的情況下 轉文視同發文,就算不是你推文,轉來這板上就要對這些文字負責 畢竟你真的想發這樣的新聞來討論,可以單獨發表這篇文章內容 不需刻意去轉"多日前" "帶有謾罵" 的他板新聞文章來 且綜觀此使用者在板上發文狀況 1 6 7/27 YOPOYOPO 轉 [新聞] 擅改卡片效果 《神魔》挨轟 2 X3 9/05 YOPOYOPO 轉 [新聞] 神魔之塔創辦人:創業就像高空彈跳,等 3 ! 3/25 YOPOYOPO 轉 [新聞] 《神魔》Bug不修先推原聲帶 玩家:正事 均為此狀況,多次轉錄爭議型的文章、新聞來板上 且我也有去信詢問,但無回應 故板務認定有刻意引發筆戰之情事 水桶7日 爾後 此ID再有類似行徑將視為鬧板、蓄意違規 ※對於轉錄文章將另行訂立板規避免類似情事 -- ╭──────────╥─╥══…神魔之塔…══╮ a◢ ▁▁…▂▁' ▃▄▄ ▁▂ u| ◢▁ ▆▍▅▃▎◆◣ h " ▅▆ ` ◣◥▉ u◥▅▆▇ ▼﹏ ◣▃ ╰══…ice051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210.112.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27359205.A.642.html

03/26 16:43, , 1F
其實沒劣退都不痛不癢
03/26 16:43, 1F

03/26 16:51, , 2F
之前的 最後回應 因為我爽…
03/26 16:51, 2F

03/26 16:52, , 3F
該推文和本次轉文並無法直接聯繫,故不採用於判決中
03/26 16:52, 3F

03/26 16:57, , 4F
應該退文的 他明顯沒在看板 水桶沒差+1
03/26 16:57, 4F

03/26 17:01, , 5F
應該要加重處分跟劣退的吧==
03/26 17:01, 5F
文章代碼(AID): #1L4yNbP2 (T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