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捕不久就安樂死 民眾控防疫所「草菅 …
新聞/被捕不久就安樂死 民眾控防疫所「草菅人命」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05/08 18:26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08/17/1j617.html
人有權利決定他人生命的長短嗎?高雄一位戴小姐控訴動物防疫所人員,捕抓一位下肢癱
瘓的棄養飼主後,未依7天公告,竟然在不到24小時內,就把該棄養飼主給安樂死了!戴
小姐說,她原本已經找到該飼主棄養的小黃狗,並準備帶去將該飼主保釋,但晚了一步,
她在網路發動網友,控訴防疫所「草菅人命」!
帶著該飼主棄養的小黃狗,沿路尋找,戴小姐從網路上得知該棄養飼主的可憐處境後,等
不及想要伸出援手,要帶他回家,讓家屬帶他去看醫生。但附近民眾卻告訴她,該棄養飼
主早一步被收容所的人給帶走,但最讓戴小姐心痛的,是當她再趕至動物防疫所時,該棄
養飼主已被安樂死。
戴小姐表示,「我以為收容所7天才會安樂死,7天的期限,我想說忙完事情,下午去接他
,結果下午網友傳來早上11時,收容所把他安樂死了。」戴小姐不滿動物防疫所未依7天
規定公告尋回棄養寵物保釋棄養飼主程序,以不到24小時時間,就判處該棄養飼主死刑。
她製作影片紀念,控訴防疫所太不人道,她說,「我是覺得他們(收容所),不給人命機
會。」但防疫所技正曾小姐卻表示,「(該名棄養飼主)傷口爛掉,有很嚴重的感染。」
防疫所解釋,該名棄養飼主下肢癱瘓、病情嚴重,依據動保法第12條第5項,是可以立即
處以安樂死,程序上並無不法。
但這樣的解釋,戴小姐無法接受,質疑生重病的定義過於草率,將串連更多人權團體一起
為棄養飼主請命。事實上,也有很多飼主家屬或人權團體指出,過去在其他地方的防疫所
也有類似的情況,有時突然被安樂死的棄養飼主,不但未依規定時間進行尋回棄養寵物保
釋棄養飼主公告,甚至是健康的,但防疫所內部的處置,外界也難窺真貌,任何藉口都可
以「處理」掉一條人命。
--
「我買馬甲給妳好嗎?」
「為什麼?」
「因為……我想升級成重裝騎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13.117
※ 編輯: Swashbuckler 來自: 140.123.213.117 (12/06 19:20)
推
12/06 20:29, , 1F
12/06 20:29, 1F
推
12/06 21:06, , 2F
12/06 21:06, 2F
→
12/06 23:11, , 3F
12/06 23:11, 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