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 PT ] 請大家人手一封信~灌爆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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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助產人員法」第13條第2項、「物理治療師法」第19條第2項、「職能治療師法」第19條第2項、「呼吸治療師法」第16條之1第2項及「醫事放射師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為「醫療法」所稱教學醫院草案(預告終止日:106.07.14). 中華民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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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有人說可以打一封內容大家複製貼上即可. 衛福部您好:. 關於治療師開業需要在教學醫院待2年才可開設治療所的草案,強力反對!. 教學醫院顧名思義就是教育實習生跟能否獨立開設治療所並完成救治患者沒有正相關。. 這項政策執行,就像是需要在學校當兩年老師才能出來執業一樣的愚蠢思維。. 學校老師教的再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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