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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牌仔就是垃圾啦. 垃圾最喜歡辯的就是這條法規. 第 11 條.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下列規定懸掛固定:. 一、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對著監理站人員大喊 『你看不到嗎?法規就是正面看的到就好!』. 但真的是這樣嗎?. 法規我們最後再來看 我
(還有198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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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牌仔就是垃圾啦. 翹牌仔最喜歡辯的就是這條法規. 第 11 條. 汽車號牌懸掛位置,除原設有固定位置外,應依下列規定懸掛固定:. 一、汽車號牌每車兩面,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 對著監理站人員大喊 『你看不到嗎?法規就是正面看的到就好!』. 但真的是這樣嗎?. 法規我們最後再來看
(還有1988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