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 ] 已刪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歐\ 美\ 影\ 集\ 板\ 規\
╰════╩═╝╚═╯ || || || |╰. || || ∫發文時請注意板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ψ香
。 .. . .
‧ ﹒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法例 -------------------------------------- 3
第 二 章 處分 -------------------------------------- 4
第 三 章 累犯 -------------------------------------- 6
第 四 章 時效 -------------------------------------- 7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五 章 文章與推文管理 -------------------------------------- 8
第 六 章 禁止事項 -------------------------------------- 12
第 七 章 板務管理 -------------------------------------- 14
第 三 編 附則
第 八 章 施行與修訂 -------------------------------------- 16
第 一 編 總則
第 一 章 法例
第 1 條 本板為批踢踢歐美影集板,屬歐美影視方面之討論板,
故重於與心得分享、影視內容討論,但歐美影視八卦並非不允許。
秉持著服務、保障板眾利益及維護板上秩序之精神,特制定本板規。
板上所有文章、推文均受到法律、站規與板規管理;任何人不得因
不知相關板規而免除責任。
第 2 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板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第 3 條 行為後板規有修訂者,適用行為時之板規。但行為後之板規有利於
行為人者,採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板規適用。
第 4 條 處罰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板規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
者,免其處罰之執行。
第 5 條 稱以上、以下、以內者,將本數納入計算。
第 二 章 處分
第 6 條 處分包含一般處分與處罰二種;處罰分為主罰及從罰。
第 7 條 一般處分之種類如下:
一、M文。
二、P幣給予。
三、修改文章分類或標題。
四、文章置底
第 8 條 主罰之種類如下:
一、永久水桶: 十年以上。
二、有期水桶: 二週以上七年以下。
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週未滿,或加至未滿十年。
三、刪除文章或推文。
四、鎖定文章及其系列文章。
第 9 條 從罰為退文。
第 10 條 主罰之重輕,依第八條規定之次序定之。
第 11 條 1 水桶期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2 處罰雖經確定,其尚未受水桶之日數,不算入水桶期內。但水桶未
於處罰確定一週內執行者,自第八日起,不受此限。
第 12 條 1 受三月以下水桶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
者,板主得宣告三月以上半年以下之警告,其期間自懲罰公告之日
起算:
一、未曾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者。
二、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執行完畢後,一年以內未再因觸
犯板規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者。
2 於警告期間再受有期水桶以上處罰之宣告者,和原水桶一併罰之。
第 三 章 累犯
第 13 條 水桶執行完畢,半年以內再犯有期水桶以上之板規者,為累犯,加
重主罰至二分之一。
第 14 條 處罰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水桶。但水桶之
執行完畢者,不在此限。
第 15 條 水桶執行期間,若有證據證明其分身帳號於本板再次觸犯板規並受
有期水桶以上宣告者,視該分身為累犯,按第十三條處理。另將該
分身送帳號部審查。
第 四 章 時效
第 16 條 1 追訴權,於一週內未因受檢舉或主動調查而立案者,失效。
2 上訴權,於處罰公告後半年內未連同證據和論點以站內信向任一板
主提起者,失效。
第 17 條 水桶應加重或減輕者,追訴權之時效期間,仍依第十六條計算。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五 章 文章與推文管理
第 18 條 發問前請參考〈新手常見問題集〉#5EGfFH71 與精華區或使用「/」
在板上搜尋關鍵字。
第 19 條 1 標題請依〈附錄一、文章標題格式〉#1IQEQl7Y 訂定。
2 未分類或不當分類經板主推文通知後,24小時內未修改者,板主應
刪文處理。但文章有非分身且為有意義回應之推文或回文者,板主
得保留文章並逕修改之。
3 一月內經板主按前項刪文或修改達三次以上者,處二週以上四月以
下水桶。
4 自創不明且無意義之分類者,依同條二、三項處理,且合併計算。
第 20 條 前條所指之分類,種類與說明如下:
一、心得: 顧名思義,看完後之感想。
二、討論: 就劇情、角色、製作...等與板友交流自身疑問或意見。
三、閒聊: 未特別詳述劇情,僅稍微帶過,非常輕鬆的文章。
四、情報: 提供預告、砍劇、續訂...等已被核實之影劇資訊。
五、請益: 列出偏好後,請板友推薦或與劇情無關之影集問題。
六、新聞: 乳摸、八卦、花邊、重大事件等非情報之資訊。
七、公告: 與板務管理有關之事務,非板主不得使用亦不得回覆。
第 21 條 1 前條第二、三款之文章內文如提到劇情,須於標題最後註明(雷)。
但未標註者,經板主推文通知後半日內未更動,板主應逕行修改之。
2 前項次數不計入第十九條第三項之額度。
第 22 條 1 每週日PTT復機後起算至下周日PTT停機前,新聞類限十五篇以內。
2 新聞類文章請勿修改標題,內容請附上連結,並完整張貼原文,不
得擅自修改。內文或簽名檔涉及廣告者,板主應逕行刪除或準用第
十九條二項但書。
3 超出第一項額度部分,全數刪除且按篇處作者水桶二週。但十五篇
後仍得發布重大事件之新聞,惟其是否屬之,由板主群從嚴認定。
4 板主群得公告時效性專用分類,供板友發布相關資訊。於時效內,
按公告使用分類之新聞,不計入該週額度。
第 23 條 1 推文盡量勿過長,若無法在三行內寫完,且預期會有作者以外之板
友回應,建議以回文之方式回覆。
2 本板不禁止噓文,惟為建立正面討論風氣以避免本板持續凋零,請
避免無意義的使用噓文。
第 24 條 作者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者處六月以上十年
以下有期水桶。但挪移推文使同推文者之內容便於閱讀且未變更文
意及經板主查閱編輯紀錄後可歸因於系統吃文二者,不在此限。
第 25 條 1 為保障板友討論之權益,本看板不允許作者刪除所發表文章內容。
2 以清空內容方式規避前項者,處二週以上四月以下有期水桶。過程
連帶刪除推文者,不再依前條處理。
3 前項受清空之文章,板主應自系統撈回並轉發回板上。
第 26 條 1 為鼓勵板友踴躍發文,文章經板主認定優質或受多名板友推薦者,
板主應予以m文標記,
2 前項受m文標記文章之作者,板主得給予不定額P幣。
第 27 條 1 為維護板上秩序,當文章內推文或回文已明顯偏離歐美影集時,板
主應刪除之。若有第十九條二項但書之情形,板主得改鎖定之。
2 前項刪除或鎖定之回文,僅限已偏離之回文。
3 若藉回覆前項未受鎖定之系列其餘文章以持續討論偏離歐美影集議
題者,視其為惡意鬧板,處一年以上至永久水桶,並刪除該文。
4 採與前項雷同手段之推文者,亦視為惡意鬧板,處一年以上至永久
水桶。該文章則視影響程度,由板主決定刪除推文或鎖定全文。
第 八 章 禁止事項
第 28 條 禁止張爸(推)文、無關本板廣告(推)文、無直接相關之新聞、CP。
第 29 條 1 文章與推文禁止任何取得違反我國著作權法、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
及其任擇議定書檔案之教學或暗示。
2 文章與推文亦禁止尋找前項檔案之詢問。
第 30 條 1 禁止人身攻擊、針對特定板友糾纏式發(回)文或推文。
2 前項禁止之人身攻擊,不限於板友,尚包括影視從業人員。
第 31 條 禁止內容明顯空泛之文章。空泛與否由板主綜合內文與推文判斷。
第 32 條 1 除心得類外,禁止於標題無「(雷)」標記文章之推文透露劇情。但
板友得以回文並標記「(雷)」之方式透露劇情。
2 前項心得類文章,透露之劇情僅限標題所寫之影劇。
第 33 條 1 違反第二十八條者,板主刪除該文且予以退文。首次觸犯者,處一
月以上六月以下水桶;再犯,處一年以上至永久水桶。
2 違反第三十條者,處二月以上二年以下水桶;違規部分則由板主刪
除或準用第十九條二項但書。
3 違反第三十一條者,板主得刪除該文。
4 違反第三十二條者,處二週以上一月以下水桶,並允許作者以符號
遮蔽透露之部分,不受第二十四條之限制。但經發現假此項權利之
名,行修改推文之實者,處一年以上至永久水桶。
第 34 條 違反第二十九條者,處永久水桶。違規文章由板主通報看板警察進
行鎖文以保存證據並向站方告知。
第 七 章 板務管理
第 35 條 1 板主任期為三年。
2 任期結束前一月開放登記參選,兩週前投票,採簡單多數。
3 參選資格同組務規定,屆期板主得連選連任。
第 36 條 因罷免、組務免職或提前辭職所產生之板主缺,按前條二項改選。
第 37 條 1 任何商品文需先站內信板主,待其回信或二十四小時後始可發文,
惟本板僅為平台,不參與交易,故不對任何糾紛負責。
2 前項商品文之站內信,板主不得拒絕之。但經板主判斷有違反板規
或明顯有觸法之虞者,不在此限。
3 未按第一項通知者,板主應刪除該文且予以退文,並處作者一年以
上兩年以下有期水桶。
4 發布商品文後,需一週後始得再按本條第一項之程序發布商品文,
時間未達即再寄信者,板主得以站內信騷擾檢舉之。
5 若經查證該帳號為七日內寄信者之分身,處原帳號半年以上一年以
下有期水桶,並將分身ID送帳號部調查。
第 38 條 串流服務之共享帳號文,參見公告#1OvopNr4 與虛擬服務置底文。
第 三 編 附則
第 八 章 施行與修訂
第 39 條 1 板友得以「[板規]」分類提出不違背站規與我國法規範之板規增修
案。業經提出,不得撤回,板主亦不得刪除並應將其置底。
2 三日內經十五位以上不同板友於推文附議者,板主應於一週內舉辦
投票,且投票須開放至少一週。但未達門檻者,板主應逕行結案,
且半年內,除板主外,不得就同事由或板規提增修案。
第 40 條 1 板主提出之增修案,三日內達七位以上於推文附議即可交付投票。
2 前項附議未達門檻者,板主一年內不得就同事由或板規提增修案。
3 板主不得就第三十五和第三十六條提出修正案。
4 與任期有關之修正案,自下次改選起適用。
第 41 條 1 增修案表決採簡單多數。
2 通過者,板主應於三日內修正並公告施行;未通過者,一年內不得
就同事由或板規提增修案。
第 42 條 1 本板規不足之處,板主得臨時應變處理。但處罰以二週水桶為限。
2 前項臨時提案,須於兩週內經板友投票追認,否則無效。
第 43 條 本板規自2026年1月1日0000起施行。
板主群 chopper0424 ariachiang R20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0.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st/M.1760779579.A.3FB.html
※ 編輯: R2003 (39.10.0.64 臺灣), 10/18/2025 17:26:54
※ 編輯: R2003 (39.10.0.64 臺灣), 10/18/2025 17:27:1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