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 Test已刪文
我跟朋友曾經有上過翁立倫的課,不幸的也發生了糾紛,如今看到他還在教課,有更多的
受害者,覺得有必要發這一篇勸世文,希望大家不要再找他學車了。
差不多在一年前,我跟友人一起去上他的課,一開始印象還不錯滿會教的,他有兩位很可
愛的小朋友,不曾懷疑過他的為人,所以決定再跟他買了6節課,但可惜遺憾的事情就發
生了。
本來先跟他約好要練一整天,結果前一天突然說上午有事沒空(後來看到他的課表才發現
他其實是改約了其他學生),因時間被砍半所以我讓朋友一個人把課上完,結果我朋友學
完一下車後發現原本在包包的手機跟照相機都不見了。當下馬上line教練請他在車上幫忙
找,結果當然找不到。手機最後的定位是在沙鹿的附近,我們就詢問教練的位置,他回答
在潭子。
報警後在警局查看監視器,發現教練的車根本就是往沙鹿海邊的方向開,跟潭子是反方向
。當警察打去詢問教練當天的位置,他同樣的說要回潭子,但一提到監視器拍到他的車,
馬上改口說記錯搞錯了(很明顯他是說謊及隱瞞),是去沙鹿買宵夜.....後來我們還去查
看練車前最後活動地點的監視器,確定走的時候還在滑手機。還有那時候他還欠我3節課
,時間約好了,臨到學車那天就說車子壞了,拖了好幾次,最終能約到出去練車的時候,
再講到這件事都一口否認。
朋友經過這件事之後一直心情都很不好,明明就只是來練練車,怎麼會遇到這種事情,想
討回公道但卻沒辨法,報警也沒用。事到如今把東西要回來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但我們
希望不要再有新的受害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34.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st/M.1601381627.A.EEE.htm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28 之 1525 篇):
測試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