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意圖已刪文

看板Test作者時間6年前 (2019/06/07 12:27),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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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國97年主動發EMAIL來,要求我和他去覓屋。一起看屋子。 並非我主動要求。我留著當年紀錄沒刪。 所以是我跟他索討嗎?還是? 二,108年3月,我發EMAIL給 曾律師,告訴他,請老人家拿走這1/2權狀。 現在實價登錄是350萬,按照今年3月份查詢結果。 350萬他如果要給他二任配偶,或是他那邊的哪位孩子、都是可以的。全權處理之。 我已經在3月份的時候,告知 曾律師了。我把權狀和印鑑塞入一個防水的夾鏈袋。 然後 曾律師3月22日回覆「對方無此意願,今後也請勿來信」   那我去哪裡說?我去gossiping說嗎?要怎樣表達,老人家才能聽得見?看得見?  三,所以他老人家拒絕、拒看、拒收、是想塑造成「他就是想要那房子、他恐嚇勒索」   所以到底他老人家的意圖是? 四、106年,傳的簡訊「擬將你過繼給彰化三伯,地址是彰化市OOO....」, 然後他不動作,我自己單方面無法自己過成功,也不知道三伯願不願意。 到最後是不是變成「他自己不想過、貪圖財產、貪圖中壢那房屋」   我從106年等到107年,他老人家沒反應,都不願意辦理。 就是稍早【過繼】那篇所述。 他一直在那邊裝傻,他傳訊息來:「地址都已經給你了,扯了一年還不過。」 單獨一人是沒辦法自己辦理的,必須要三造三方。我已經告訴他很多次了。 看來他不需要這1/2,他是故意要用此招,塑造成「對方就是要房子」   真妙,那房子已經半年沒有水錶異動了。 各位去頂樓看水錶,半年指針沒有動了。 網路流量是「零」。南桃園TBC的有線網路。數位機上盒電視的訊號也是「零」。 水電帳單在我這,那邊的水電是用我的名字。半年沒有流量了。 五、他老人家之前提過「之所以我也登記二分之一,是怕他賣掉」我有留著訊息。 真有意思,我拿著權狀去問了地政士,查了地籍地號和建物,「可以單獨異動」   當初買的時候他可能以為無法單獨異動。他到現在還根深蒂固,以為無法單獨異動。 各位,你們去告訴他老人家,請他拿著權狀去問地政士,那裏真的可以單獨異動。 共同持有、共同共有、分別持有、共同公有、各自不同。這有細節可以琢磨的。 我不清楚這方面,因此我也不是google鍵盤家,我是拿著權狀去找地政士問的。 問幾個問題,是免費的。 也就是說,我很可能會單獨的處理掉這二分之一,但為了證明我不想要, 我可以無條件捐贈給願意收下的公益機關團體,讓團體無償持有這二分之一。  如果他老人家發現,他有一天和陌生人持有1/2,到時候是不是又要來告我? 快點去告訴他,我負荷了幾個月,我打給諮詢中心、諮商專線、去求助、去詢問, 他們也無法代我轉達。為今之計,放在test板,幫我告訴他老人家。 我知道一定有方法讓他知道。 好好一個1/2,讓他可以合成一體,讓他支配,他不要。 難道我就願意要? ※ 編輯: XP1 (36.228.103.30 臺灣), 06/07/2019 12:38:18
文章代碼(AID): #1S-UU_75 (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