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有感而發

看板Test作者 (小蔚)時間12年前 (2012/04/20 09: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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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eforce2GTS 信箱] 作者: sansin ((@ <羞> @)) 看板: Kaohsiung 標題: Re: [板務] 有感而發 時間: Sun Dec 11 22:38:52 2011 ※ 引述《samallan (板規修改中)》之銘言: : ※ 引述《sansin ((@ <羞> @))》之銘言: : : 這次這個玩樂置底真的超詭異的 : : 一篇玩樂文在以往,幾乎不可能,許多揪團的都被打回票 : : 沒有公告沒有規則慣例也沒有 : : 而這次這個新板主,為了這篇文,先給置底不說,還為此修改板規 : 我上任時沒有任何板規限制我對於置底文之裁定 : 修改板規一事早在 3-4宣告無效後就已在準備 : 何來為此事情修改之說? 是不是為此事修改?從板規中置底文規則來看,就是剛好適合那篇已置底玩樂文 只是有點小暇疵,再說了,前面說要討論置底玩樂文,沒討論完就公告置底文板規 不對號入座才奇怪吧 修改其他板規也是您也沒公告投票討論等啥就獨斷獨行的,自己先行修改公告的 : : 剛剛我仔細看了前後文整理一下 : : 一開始置底有人提出疑問,板主就發了篇文是板務討論的文 : : 結果那位被水桶的66回應兩篇,最後那篇板主幾乎沒回應,就沒討論完 : 前面那篇我沒有看到他回應 : 那篇文章底下推文,我也說明了我只有假日可以全盤的詳細檢視板規並作修正 : 而在我修改板規之後為求時效迅速公布,有何不當? 您都水桶他了,看完他的文找好理由很簡單吧,何況還是板務討論文 您不只求時效,置底玩樂文都是先置底才找規則,說討論未討論完就又求時效先公布 板規修改一堆,完全獨斷有投票討論過嗎?只一位板主,要討論要公告都是您說了算 : : 板主就公告新板規,看起來很像量身訂作置底玩樂文規則 : : 可惜的是,新板規成立了,生效是今晚十二點,而那篇已置底的玩樂文卻違反新板規 : 法律要失效也有緩衝期 : 新法要生效也有公告期(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最快還要第三日始生效力) 這裡是PTT : : 沒仔細看還不易發現,就是期間要20~30天那篇不到二十天 : : 沒有公告沒有規則慣例也沒有,板主就硬上讓玩樂文置底 : 那麼,請問哪條不准我這樣做? : 你們一直舉冰凍局的例子,問題是直到現在仍然沒有人將完整經過提供給我 : 我連冰凍局是什麼東西我都不知道 : 請問我要如何去評價? : : 板主自己發板務文說要討論,結果沒討論完又硬上發新板規公告 : 要立規範是你們講的 : 現在我立了又說沒討論完立規範是硬上 : 暫行規則也說了 : 二、板務建議文章開放,但須完整說明提案及理由 :   理由是否充分由板主判定後,再決定是否開放討論或逕付表決 :   無法提供充分理由者,可透過板主信箱,由受信板主決定是否受理 :   板主提出提案時亦受同樣限制 : 表決結果沒出來之前,都不是板規,不具任何拘束力 : 何況根本還沒付予表決? 你拿你這套說法去別的板試試,大概只有您把公告的板規不當成板規看的 : : 然後又在公告底下說,再討論新板規先用,有問題再刪再改 : : 我發現到那篇玩樂文違板規,水球問板主,板主也認為不妥 : : 可是他就是說,要等到新板規生效十二點到時才要卸除置底 : : 已經都以為不妥了,還要硬上到十二點新板規生效 : : 整個感覺超詭異的,整個感覺。。... : 如果要不詭異的話,那麼請容許我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作決議 :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 : 規外,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適用新法規。但 : 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而新法規未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舊法規 : 依上開條文但書 : 該文繼續置底,至12/24日取下 又要硬上了,我的水球紀錄寫著你自己說要新板規生效就卸置底 拿啥中央法來談PTT高雄板務? 板主您的作風為啥變來變去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17.161 ※ 編輯: sansin 來自: 114.40.217.161 (12/11 22:41) ※ 編輯: sansin 來自: 114.40.217.161 (12/11 22:42)

12/11 22:43, , 1F
請問我違反哪一條已公告現行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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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板主你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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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法沒依據就讓某篇先行置底再讓它就地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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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問說對大家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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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置底就是到24日 其他人看到新板規還要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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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2:48, , 6F
大家在同一個起跑線就算了 今天有人偷跑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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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enuine的建議真的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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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可以直接拿掉爭議 就要繞一大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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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玩樂置底這行為滿大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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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來看去沒看到有違反阿,當然只好問檢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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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只有你看不到呀~你可以問問小組長~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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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甚麼事就直接打出來講明白吧,小組長搞不好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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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而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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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怨念很深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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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沒甚麼怨念欸@@" 沒嫩到會被小屁孩影響到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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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當心在這裡也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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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可以警告的只有板主 小組長還不能撈那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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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在怕被警告、水桶、劣文的。從來就沒怕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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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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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hing is impossible,impossible is no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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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2:59, , 21F
請支持以上 一人一票推出來當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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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說 既然敢玩樂文 置底 就不要怕大家來討論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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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02, , 23F
板主不怕大家評論 只是回答很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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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04, , 24F
說過很多次了婐鞥入滿就選!!只是現任到時還在會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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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05, , 25F
跟之前板主申請至底前,都先說好有爭議就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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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也很怕大家不平引起風波,這次不知道該怎麼說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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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05, , 27F
呵呵~回答的說服力粉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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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06, , 28F
謝謝支持了後年登入滿就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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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08, , 29F
不要忘了文章要滿二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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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10, , 30F
兩百我不選了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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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14, , 31F
還剩183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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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22, , 32F
我很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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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23:29, , 33F
小組長若來這警告...就對板主太不尊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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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16:59, , 34F
老實說置底真是有夠扯,高雄版人還不錯,不然就用這
12/12 16:59, 34F

12/12 17:00, , 35F
"新版規"來洗置底文了..
12/12 17:00, 35F

12/12 17:00, , 36F
另外還拿中央法規出來更扯,有牴觸就不算是吧...
12/12 17:00, 36F

12/12 17:01, , 37F
憲法有言論自由, 那幹嘛限定買賣文要先自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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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eforce2GTS (114.45.47.159), 時間: 04/20/2012 09:41:47
文章代碼(AID): #1FaBxTh_ (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