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刪推文一事判決
首先,必須聲明的是,VWilliams在其文章以一般使用者身分po文,
為其個人行為,而非板務行為,不應與其板主身分混淆。
第二,原po是否有權刪除推文?目前Ptt站方的立場請看2010/9/20法務站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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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blRkJ8 (Sportcenter) [ptt.cc] [公告] 關於修(刪)推文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portcenter/M.1284962030.A.4C8.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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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板新板規公佈於8月底,而板規原指"惡意修改推文"主要針對挑釁式的行為,
但不可否認站方最新的結論也會一併影響這條規定所涵蓋的範圍。
這方面的宣導確實還做的不夠,相信眾板友間的認知也有誤差,這部份板主群會考慮
另做修正並公告。
第四,本案被檢舉人VWilliams所發表的文章 #1CoziZ_U (Tennis),已於11/13註明
刪除推文原因,於11/14向檢舉人及另一位當事人道歉。
而其對於刪除推文所陳述之理由,板主無意對此多做評論,換句話說就是採保留態度,
由眾板友自由心證。
板主之職權在於判決至於是否"惡意修改推文",VWilliams已出面解釋並道歉,對此,
板主願意肯定其證明自己絕非惡意的誠意。
但板主認為其第二次刪除推文,而檢舉人推文抗議時未主動向檢舉人提出解釋仍是一
瑕疵,VWilliams仍應向檢舉人一人單獨提出道歉,並保證雙方之溝通管道良性開放。
保留懲處期限為三日,道歉文PO板或私信皆可。(私信須轉寄副本給板主)
第五,相關討論串不鎖推文,但禁止回文。請勿挑釁和人身攻擊。
第六,在板規修正公告之前,文章作者(原PO)非經推文者要求,不得任意刪改其文章
底下之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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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235.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