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版規 2009.05.17置底
★發文規範★
一、[公告] 此項為版主專用選項,請勿亂用公告。
二、禁止一行文、注音文、政治文、廣告文。
三、禁止發表與本版無關之文章。
四、禁止求檔(若有版友想分享,請低調)。
五、禁止不雅用語。
六、禁止對版友挑釁及人身攻擊。
七、轉貼文章請徵得原作者之同意,並註明出處。
八、欲與本版版友分享無版權之虞之檔案者,請直接提供下載連結或視頻連結,
請勿提供需加入會員才能觀看之論壇或家族之連結。
九、欲分享心得之版友請直接發文於版上,若為心得為圖文版者,可再提供網誌
之網址。
十、文章內容請充實,勿低於三行,也請勿玩一行一兩個字的遊戲。
十一、本版批評,但請言之有物,勿流於惡意批評或人身攻擊。
十二、未免有版權相關之疑慮,請版友於分享時多加注意,可略提內容,
但請避免於公開版面分享完整內容。(置底有低調教學,可多運用)
十三、禁止發表為衝文章數故內容貧乏無意義之文章(含版友名單)。
★推/噓文規範★
一、禁止胡亂噓文,若使用噓文請陳述原因。
二、禁止在推/噓文中出現上列版規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及第十一條
之情事。
★罰則★
一、違反[發文規範]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十條及第十一條,
予以警告並刪文,累積警告三次者,換取一次進水桶之福利,天數視情節嚴重性
訂之。
二、發表政治文及廣告文者,直接刪文進水桶。
三、違反[推/噓文規範]者予以警告,累積警告三次者,換取一次進水桶之福利,天數
視情節嚴重性訂之。
四、違反發文規範十三條者,經查若屬實,且勸告後亦不修文者,刪文+水桶三天。
★其他★
一、若有違反上述版規者但版主漏了抓,歡迎來信檢舉。
二、水桶期滿請來信解除,但若喜好待在水桶裡者則不勉強。
三、對版規有疑問者請來信詢問,請勿回公告文。
四、本規定得隨時修正之。
eakw 2009.12.22修正
※ 編輯: eakw 來自: 140.128.153.200 (12/2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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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21:4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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