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ech_Job ]
討論串[新聞] 責任制修法 二周休2日+19天國假
共 4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其實我看了這篇文章,還是不太清楚,到底修法方向比之前對勞工要好的地. 方在哪?. 其實何必訂得那麼複雜,還分什麼責任制非責任制人員。. 就超過工時就給加班費,1.33倍, 1.66倍, 2倍 再超過就繼續往上加3倍、5倍. 10倍、100倍。. 然後嚴格查察,(也接受檢舉)沒付加班費立刻重罰。甚至吊
(還有6個字)
內容預覽:
懲罰這些慣老闆 以責任制之名來壓榨員工之實. 最好的辦法就是厚. 將現行法規改成 責任制 與非責任制. 責任制因為工時有可能是12 ~ 18 小時以上. 所以每月的薪水 5~7 萬元起,甚至更高. 因為是隨時隨地stand by. 有時候甚至連假日都要上班. 反正這些慣老闆都愛用責任制這個大帽子來扣
(還有220個字)
內容預覽:
其實最可怕的是勞基法84-1這個惡法,這個法條就像全產總祕書長謝創智所說的一樣,應該整個廢掉,「把窗關起來」!. 若對於自己是否屬於責任制,可參考.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c465788. 下載此文件作為判斷。千
(還有100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