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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請益] 簽約一年的獎金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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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9120303》之銘言首先簽約金(先給)or留任獎金(後給)是很常見的,用意單純是增加你跳槽成本,至少也會稍微願意等錢拿到再閃。對工作倒是沒太多影響。. 要閃的時候通常是按在職比例退,只是說給到你就要繳稅,但後來提早走,沒拿到的部分也是可以申請退稅的(版上有人分享過). 而實際上你看到好
(還有21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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