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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情報] 新竹,憶芯科技,不給加班費(已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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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略看了一下推文,好像有些人沒有搞清楚狀況。我補一下當年的細節。. 我要30萬這件事情,許志全三人組早就跟檢察官抗議了。. 檢察官的意思,這件事叫做「民事糾紛價錢談不隴」,跟刑事沒關係,所以不辦。. 許志全/趙惠作假資料就真的安全下莊了嗎?. 對,真的沒事。. 因為必博沒有把假資料拿出來,必博沒有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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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資訊來自法院公開判決書。.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0 年度易字第 772 號刑事判決.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SCDM,110%2c%e6%98%93%2c772%2c20220831%2c1. 許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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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案子判下來了,. 許志全,判三個月,可以易科罰金。然後額外罰款25萬。. 我依照時間順序把所有事情講一遍。. 新竹憶芯全部都是台灣人,新竹主管是許志全。人資是趙惠,吳玉秀。. 憶芯沒有正式在台灣登記,找了一間公司「必博」合作。必博有在台灣合法登記。. 中國憶芯付錢給必博,然後必博再發薪水給新竹憶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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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進度。. 「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這條法律是處罰「實際」在經營公司的人。. 主謀當然是中國憶芯的高官,共犯是新竹的主管。. 新竹憶芯早就關門了,電腦手機也被地檢署扣走。也不可能重新營業了。. 理所當然,中國憶芯放生新竹,就完全不管了。根本不理台灣的官司。. 當然也不會入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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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芯科技在新竹的辦公室被搜索,沒錯。. 我也早就去調查局/地檢署作證過了。全部實話實說,手上的資料也交出去了。. 檢察官要查的是「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這條法律的意思是,大陸人要到台灣開公司。. 一定要先向台灣政府申請,申請通過之後才能正式營業。. 憶芯的狀況就是沒申請,擅自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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