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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ch_Job ]
討論串[心得] 一名海邊的員工被迫跑了整個工業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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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用的. 在中國出差的台灣人. 沒有勞基法保障. 更確切的說. 是沒有人權的. 公司給你微博的出差費,有些甚至還被打八折,. 就是買你在中國廠區24小時待命工作. 不論任何時段,主管有要求你就要出勤. 這種狀況中國政府不管,台灣政府管不到. 台幹真的好慘,不要說回宿舍,連準時吃一頓飯可能都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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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內容屬實,建議當事人或相關事證人直接向外國新聞社揭露違反人權的事實. 國際oem品牌也有責任確認在供應鏈中沒有剝削以及違反人道的事情. 這也是他們企業責任在推動改變這個世界讓他更美好的責任. 如果屬實必須要查核或者停止和這樣的廠商合作. 希望大家可以重視這樣的問題. 建議無法全篇翻譯的話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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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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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全刪。. 小魯我對於這種大企業吃人夠夠的態度頗為生氣。. 但是沒辦法啊!大家都要生活。公司同事不會幫你,工會不會理你,政府要你自己去跟老闆談。. 最後會怎麼樣?所有大企業的人資知道你是個問題人物,要錄取你也要考慮一下。. 弄上媒體會怎麼樣?記者會打去海邊,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上法院會怎麼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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