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歐盟將蘋果、Meta等6家公司列為《數位市場法》的「守門人」
歐盟將蘋果、Meta等6家公司列為《數位市場法》的「守門人」
原文網址:
https://bit.ly/43o3YrA
原文:
《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類似反托拉斯法,目的在確保數位市場
競爭公平性,防止科技巨頭壟斷數位市場,反對平台在搜尋結果中將自家產品或服務排名
高於競爭對手,禁止合併從屬於同一公司的兩種不同服務收集的資料,也必須允許用戶從
競爭對手的平台下載應用程式,以及確保平台上企業和用戶的互操作性、可移植性和資料
使用等。
去年9月,歐盟執委會根據《數位市場法》指定六位「守門人」(gatekeeper)——
Alphabet 、亞馬遜、蘋果、字節跳動、Meta、微軟的大型網路企業,旗下共 22個平台將
受該法管轄。這些服務包括微軟的Windows操作系統、Meta的 WhatsApp等聊天應用程式、
TikTok的社交網路,以及其他扮演中介者角色的服務,如亞馬遜的Marketplace和蘋果的
App Store。
指定後,截至今年3月,守門人有六個月的時間來遵守該法一系列的規定,並在法遵報告
中概述所採取的措施,以及必須向執委會提交一份經獨立審查的描述,關於用於分析消費
者技術。
若歐盟執委會懷疑存在違反《數位市場法》的行為,可以啟動程序來調查潛在的違規行為
。若實際發生違規行為,最高可以處公司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如果再犯,最高可以處
全球年收入20%的罰款。此外,在系統性違規的情況下,歐盟執委會也有權採取額外的補
救措施,例如迫使解散公司或其部分業務、禁止取得與系統性違規行為相關的額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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