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趨勢裁員已刪文

看板Tech_Job作者 (EU)時間2年前 (2023/11/22 22:43),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前陣子公司一直有風聲因為投資方政治敏感的因素要把中國區RD相關的人都layoff, 只留PM,比較重要被留下來的RD Y leader則是調到加拿大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IB7761F05560US1.html 目前年資一年,上週某一天上午跟y leader 1:1時突然被告知覺得不適合公司建議連pip都不用走可以自行離職, 還表示很大方的讓我做到年底可以領完年終再走, 下午就在meeting聽到台灣區也要開始做人員的cost down, 一直到這週跟y leader & HR三方面談的時候我才提出如果公司要cost down應該走資遣流程 且應該是以勞基法11-2,11-4為由,但公司HR説我們現在也還有在hire人,沒有人員凍結的事, 如果有能力的話可以做內轉呀,現在如果要走資遣要以勞基法11-5工作不能勝任來進行資遣 如果要走資遣我們就開始PIP,但目前是頻估你PIP也不會過,如果走PIP你就會有資遣紀錄, 你還年輕是我不會為了這一點資遣費走PIP, HR跟Y leader就同時用感到惋惜跟不屑的語氣在說明這件事 人生第一次遇到這麼離譜的事,但查了一下網路上除了大陸大裁員的消息外沒有其他資訊, 好奇問公司直接叫你自願離職或是以勞基法11-5工作不能勝任資遣你這樣算違法嗎? 可以不用條例的就以11-5要求你pip,沒過就資遣嗎? 目前工作都沒有出包,只有被主管覺得工作應該要更積極會議上要多說話表達自己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70.17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700664205.A.680.html

11/22 22:46, 2年前 , 1F
HR在跟你洗腦而以,當然是被資遣拿遣散費比較好
11/22 22:46, 1F

11/22 22:50, 2年前 , 2F
講個笑話「資遣紀錄」
11/22 22:50, 2F

11/22 22:51, 2年前 , 3F
好奇哪邊會紀錄資遣的履歷啊?有的話麻煩通知一下
11/22 22:51, 3F

11/22 22:52, 2年前 , 4F
叫你自願離職不違法,就是省一筆資遣費
11/22 22:52, 4F
文章代碼(AID): #1bNXEDQ0 (Tech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