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CloudMosa 表示在台遭霸凌!選擇「放手讓台灣軟體產業向下沉淪」

看板Tech_Job作者 (尼可)時間2年前 (2023/01/04 22:36), 2年前編輯推噓16(19333)
留言55則, 2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更新最新情況 現在用CloudMosa Taiwan粉專發言 疑似老闆本人留言的已經開始不知道在說什麼了... https://i.imgur.com/8iKJNxZ.png
CloudMosa Taiwan Work Ethics Violation(不需要違法就可以當場解僱。 你應該和你老闆多聊聊,問候他媽媽。 https://i.imgur.com/4Gh4XYX.png
CloudMosa Taiwan 你可能不懂什麼是 Work Ethics。教唆員工離職是 Work Ethics Violation。 希望你有一天會懂。如果想要馬上就懂,你到辦公室對每一個同事說 F*ck U試試。 你可以說 F*ck U 沒有違法。看看下場如何。 https://i.imgur.com/VQahv8R.png
CloudMosa Taiwan 我對台灣司法不了解,台灣司法也對我不了解,不知道我有多少資源。 對抗必有炮灰,看看誰想當炮灰。 ..... 這...到底怎麼了??? 我本來對這公司印象很不錯的 可這粉專留言完全是 https://i.imgur.com/jsYTbW5.png
之前CloudMosa員工也有在ptt徵才跟推坑 真的沒有員工願意出來救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8.110.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2842984.A.5E2.html

01/04 22:54, 2年前 , 1F
我的常識告訴我教唆員工離職可以當場解僱,但是好
01/04 22:54, 1F

01/04 22:54, 2年前 , 2F
像我們的法律規定不是這樣的,那遇到這種人公司要
01/04 22:54, 2F

01/04 22:54, 2年前 , 3F
怎麼辦?
01/04 22:54, 3F
不知道是不是本人 但法律規定的確不是這樣 看前面判決書公司資遣走11-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叫人當場走人那一定是不行 走12-4的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那也要有明定工作契約有禁止勸誘 就算要解僱也是最後手段 基本上也不能直接要人離職 也要初犯後先告誡 告誡後屢犯不聽 或是實際對公司造成損失 例如有人真的離職(必須公司證明有因果關係) 才有機會勝訴 然後教唆這個詞是教唆犯罪用 正常是用禁止勸誘 當然你可以聽下來覺得很不合理,但法規就是這樣 太明顯違法資遣了 所以這個case真的很難讓人站在公司方那邊

01/04 23:06, 2年前 , 4F
如果公司真的這麼好,幹嘛怕人教唆離職
01/04 23:06, 4F

01/04 23:10, 2年前 , 5F
怎麼到現在都還沒出來爆料阿...一直看粉專有屁用喔
01/04 23:10, 5F
不過看這情況也能理解員工不敢出來講話啦... 我真的覺得這種小公司不要給老闆在那情緒發言比較好 這樣真的很糟...

01/04 23:26, 2年前 , 6F
員工都贏了幹嘛出來爆料 又不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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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35, 2年前 , 7F
法官怎麼想是一回事 至於你說站在哪一方...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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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36, 2年前 , 8F
覺得公司理虧?
01/04 23:36, 8F
就我個人換位思考來說,如果公司有員工勸誘員工離職 也會想請他走 但要就走11-5預告期資遣費PIP談好讓員工簽個同意沒糾紛 談的好要人當天走問題都不大 不是硬要當天資遣人又沒談好搞到人家不爽弄上法院 變成公司方基本上有點法律常識就知道必敗的局 抗告失敗在粉專情緒勒索跟奇怪發言 那不只法律上會輸,風向上會輸不也很正常

01/04 23:38, 2年前 , 9F
在我看這很明顯是法規跟不上現實 能容忍這種員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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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38, 2年前 , 10F
人請一定要出來開公司造福大家
01/04 23:38, 10F
你這有些滑坡了 你的意思是法規要跟上現實 是要給勸誘離職加上能當天解雇嗎? 在我看來是會讓我想解雇 但沒立下契約禁止勸誘離職又無法證明公司損失 連告誡都沒有要人當天滾 是要怎麼贏解雇是最終手段原則啦

01/04 23:46, 2年前 , 11F
HR不是常常教唆員工主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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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47, 2年前 , 12F
基本上歐美公司只要遇到這種可能影響到法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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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47, 2年前 , 13F
第一個動作不管是不是PIP一定先開人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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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47, 2年前 , 14F
如果沒有辦法溝通就走PIP或解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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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58, 2年前 , 15F
除了人資跟法務,開始懷疑這家公司是不是連公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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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 23:58, 2年前 , 16F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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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06, 2年前 , 17F
我不知道那人怎麼做的,如果是1對1閒聊還能容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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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06, 2年前 , 18F
果很公開高調,例如在辦公室大喊,那我覺得那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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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06, 2年前 , 19F
辦公桌上大便沒什麼差別,您覺得這樣也不該當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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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06, 2年前 , 20F
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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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回答過了呢 這邊其實應該先把情緒跟法律分兩邊 覺得該不該當場解雇是一回事 法律上能不能當場解雇是一回事 假設我想當場解雇他 這個case上走不了12-4或就算合約有寫禁止勸誘 初犯就解雇大概率也會輸 真的想當場解雇,就走11-5預告期、資遣費、PIP談好 同意文件簽名好,不要搞到人家提告 你覺得他越線了但他很可能沒違法 你覺得自己做得對但你違法了 還是你想探討雖然公司違法解雇但法院不公? 司法要改革 不要吧XD

01/05 00:11, 2年前 , 21F
我"覺得"? 你"覺得"? 那事實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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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20, 2年前 , 22F
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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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26, 2年前 , 23F
好了啦老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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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27, 2年前 , 24F
推解釋。法遵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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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33, 2年前 , 25F
資方奴開始怪勞基法對勞工太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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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48, 2年前 , 26F
某樓標準示範了法盲長什麼樣子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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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50, 2年前 , 27F
天啊 某人一定覺得違法法律可以直接槍斃 不用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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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0:51, 2年前 , 28F
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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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7:05, 2年前 , 29F
法規跟不上現實,你可以離開台灣,去別的國家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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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7:42, 2年前 , 30F
法律跟不上你以為的現實 關我屁事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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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7:43, 2年前 , 31F
你不滿法律 要嘛出國不然就是修法 都做不到就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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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7:43, 2年前 , 32F
難道你看機台SOP不順眼就會自己亂調參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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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25, 2年前 , 33F
如果他堅持不接受資遣,你搞你的pip,問題是最終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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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26, 2年前 , 34F
在法庭上證明你11-5的事實,他如果工作上沒有大紕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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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26, 2年前 , 35F
就單純在辦公室到處勸誘人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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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26, 2年前 , 36F
那麼你無法證明11-5的情況下,你要嘛接受他天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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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27, 2年前 , 37F
辦公室勸人離職,要嘛天天付薪水讓他不進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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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29, 2年前 , 38F
也不用工作,如果他當初的勞動契約沒有簽WFH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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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08:30, 2年前 , 39F
你雇主室不能片面變更勞動環境的!
01/05 08:30, 39F

01/05 08:45, 2年前 , 40F
噓一下大概率
01/05 08:45, 40F

01/05 10:53, 2年前 , 41F
如果有走 PIP. 應該就可以順利炒魷魚。
01/05 10:53, 41F

01/05 10:54, 2年前 , 42F
員工雞掰,但是該跑的流程不跑,法院不會理妳。
01/05 10:54, 42F

01/05 11:17, 2年前 , 43F
先口頭告誡後,事主仍未改善,之後資遣可能會被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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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1:17, 2年前 , 44F
為合法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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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1:17, 2年前 , 45F
目前公司該走的程序沒走,敗訴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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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1:17, 2年前 , 46F
要開除也跑個程序,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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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2:06, 2年前 , 47F
不要牽拖其他好好做法遵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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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eel90135 (125.228.110.61 臺灣), 01/05/2023 12:12:14

01/05 13:13, 2年前 , 48F
沒有,就算你有pip,一樣要符合那5點~
01/05 13:13, 48F

01/05 13:27, 2年前 , 49F
做pip就是要符合11-5的,樓上希望你不是HR,太丟臉
01/05 13:27, 49F

01/05 15:47, 2年前 , 50F
你說符合就符合? 原來台灣現在的裁判長是 hr!
01/05 15:47, 50F

01/05 17:04, 2年前 , 51F
我也希望我是老闆本人 哈,從現有的資訊看來這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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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7:04, 2年前 , 52F
較像是開除而不是資遣,雖然我不知道就法律而言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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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7:04, 2年前 , 53F
遣跟開除有沒有一樣就是了,我們公司是有列一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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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7:04, 2年前 , 54F
線,根據HR的說法,踩紅線是會被開除的,當然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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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17:04, 2年前 , 55F
知道公司這樣做有沒有違法就是了
01/05 17:04, 5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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