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鄧佳華驚爆 日月光離職內幕已刪文

看板Tech_Job作者時間4年前 (2021/08/28 22:48), 4年前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villagermess (我是女生)》之銘言: : 好奇問一下 : 如果小鄧等到試用期過了 再po文 是不是就比較難弄掉 : 這樣不就代表台灣公司還是可以單方面覺得適不適合 : 小鄧準時上下班 : 該做都做 : 人資姊姊還是會直接資遣嗎? : 以小鄧的能力應該可以告上法院讓公司紅 : 只是試用期好像就沒辦法 : 這樣算網紅歧視嗎? 有沒有學長可以幫幫忙, 看小鄧被人資姐姐欺負 : 這樣好嗎 不是,完全沒有 公司只需要找個名目(設個工作規則或是評鑑測試) 並以此為由就可以開除了,只要不打人不罵人不騷擾 開除員工,本來就是公司的權限 而付資遣費只是怕麻煩,也讓人可以申請保險或職訓 這點全天下皆然,也是所有人資的基本工 天天都在發生,沒什麼歧不歧視 主要原因大家也都知道.... 因為主角是他而已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30162137.A.A63.html

08/28 23:03, 4年前 , 1F
法律很難避免公司這樣操作,這滿無奈的
08/28 23:03, 1F

08/28 23:08, 4年前 , 2F
公司無法制止員工離職,員工也無法制止公司裁員,只
08/28 23:08, 2F

08/28 23:08, 4年前 , 3F
要都照法律規定就好,沒有啥好無奈的
08/28 23:08, 3F
沒錯,勞基法本來就是給勞方和資方的 在沒有打人罵人性騷擾下 員工離職也不用理由,爽就好 資方至少還要照規則走,或是給錢 其實也就這樣而已

08/29 00:38, 4年前 , 4F
假日真的都召喚不到ASE哥肉搏欸
08/29 00:38, 4F

08/29 01:08, 4年前 , 5F
印象中還是要耗個半年一年,證明員工無法改善,才
08/29 01:08, 5F

08/29 01:08, 4年前 , 6F
能對勞工局有個說法。
08/29 01:08, 6F
有工作規則/管理/約談/Review的話,一個月就可以了 而情節重大,當下就可以再見 不是耗半年,是勞基法規定要先"懲處"以達改善 但懲處這件事,總是引起更大麻煩和糾紛 因為應該沒人能接受年紀都那麼大了,還要被處罰吧... 原本只是事情,演變成情緒或面子就會扯更多了 (打人罵人污辱...上法院等等) 所以專業的人資,都會選擇花錢了事,這樣員工也能早點找工作 對雙方分手都好,也並不是什麼潛規則 就是職場實務而已

08/29 01:27, 4年前 , 7F
法律沒規定的東西可多了,勞工局電話關心也好
08/29 01:27, 7F

08/29 01:28, 4年前 , 8F
行政命令也好,遊走在依法行政灰色地帶是可以很強的
08/29 01:28, 8F
因為成人不能打罵,只能扣薪降級等等 (勞基法也是這樣寫) 但光這點很多人就要跟你拼命了,原本小事還變大事 所以還是花錢了事最好,雙方和平分手找點找工作 ※ 編輯: hass231470 (49.217.188.124 臺灣), 08/29/2021 01:34:41
文章代碼(AID): #1XAapPfZ (Tech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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