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15名大法官宣示「通姦罪違憲」 通姦除罪已刪文

看板Tech_Job作者 (KKK)時間4年前 (2020/05/29 20:03), 4年前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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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除除罪化之後 工程師們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還是以後跟機器人結婚好了? ※ [本文轉錄自 sex 看板 #1UqCHUCj ] 作者: joanzkow (星浪) 看板: sex 標題: [新聞] 15名大法官宣示「通姦罪違憲」 通姦除罪 時間: Fri May 29 16:14:20 2020 快訊/15名大法官宣示「通姦罪違憲」 通姦除罪 刑法通姦罪是否除罪?司法院15名大法官29日下午4點,在憲法法庭宣示釋自第791號解釋 ,結果通姦罪及撤回告訴之效力以刑法限制、規範違憲。意即通姦罪應除罪。 全台一共19位法官、6位民眾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爭點則為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 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部分,與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不可分 原則」的但書「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等於只罰小三。 林孟皇等法官主張,單獨懲罰小三或小王的刑事訴訟法有違憲疑慮,夫妻感情有第三者的 「家務事」,需要刑法禁止?且通姦罪無法通過比例原則合憲性的檢視,其手段及目的性 也沒有關聯性。況且並無助於維繫婚姻與家庭制度,也不會比民事賠償、離婚等更有嚇阻 效果。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則以民調數據顯示,有8成民眾反對通姦除罪化,即便要廢除通姦罪也 需由立法機關修法。且18年前,大法官便已做出通姦罪合憲的解釋,沒有必要另行變更或 補充。 司法院刑事廳則認為,自2000年至2019年,通姦罪、相姦罪於一審有罪的比例女多於男, 存在性別因素影響,因此刑事訴訟法第239條的但書所生的不平等,源自於性別。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5153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90740062.A.32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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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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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 有什麼差嗎?是變得可以外遇?我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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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外遇上床沒有刑事責任,但是元配還是可以對你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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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求償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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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不會留案底不會有前科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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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坐牢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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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原告撤回對配偶控告後小三自動繼續維持被告的規定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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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手式 以刑逼民 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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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是監牢滿了,每床位所以改罰錢,節省監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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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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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員外趕快繳錢,不是員外就趕快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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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就像醫生,醫院床位不夠,沒床收留輕症病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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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42, 4年前 , 14F
所以有病自己去藥房買藥,大牢寸土寸金不收客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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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45, 4年前 , 15F
阿本來就是怪怪的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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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實務上通姦罪都是易科罰金了事,除非沒錢繳罰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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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會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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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法律搞不好是從某遠古法律抄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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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醫院床位的問題 這是私人權利與公權力介入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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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6:48, 4年前 , 20F
現在監獄全是詐騙犯毒販強姦犯暴力恐嚇槍砲殺人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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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經病跟搶人家老公老婆的都不收,頂多罰錢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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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07, 4年前 , 22F
噓留言一堆法盲 連自由主義基本精神都不懂 以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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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07, 4年前 , 23F
事情都應該抓去關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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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11, 4年前 , 24F
那會民事留前科嗎?除罪就沒案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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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12, 4年前 , 25F
民事不會啊,阿你本來就沒傷害人,抓去關幹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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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21, 4年前 , 26F
那沒錢賠或是就是不想賠錢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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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21, 4年前 , 27F
婚姻本來就應該透過民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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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23, 4年前 , 28F
通姦罪沒有很遠古啊,清朝的時候還有,刑法也是民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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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24, 4年前 , 29F
發明的,從清朝的法律更改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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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25, 4年前 , 30F
早起通姦要浸豬籠淹死,中東現在還會用石頭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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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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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30, 4年前 , 32F
不用再那邊早期啦 啊你是活在早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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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31, 4年前 , 33F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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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7:33, 4年前 , 34F
法律是有錢人在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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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8:04, 4年前 , 35F
結論:無法以刑逼民事和解,然後有錢人解套,他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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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8:04, 4年前 , 36F
賠錢,怕被關or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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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8:50, 4年前 , 37F
未來法律應該會越來越少男女之間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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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9:02, 4年前 , 38F
簡單來說,有錢人連和解都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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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9:06, 4年前 , 39F
啊有沒有通姦罪 民事都能告啊 通常能和解沒人不想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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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9:07, 4年前 , 40F
反而有錢人寧可和解還比較省事 所以以刑逼民跟不和解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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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9:07, 4年前 , 41F
無法當作這條法律應該存在的理由 更何況因為通姦而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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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9:08, 4年前 , 42F
被關又有幾個? 結論就是這條罪根本沒有起到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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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19:14, 4年前 , 43F
早期豬籠是通姦男女一起死,現在一堆撤告只告小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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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uo11 (61.228.247.76 臺灣), 05/29/2020 20:03:36 ※ 編輯: chuo11 (61.228.247.76 臺灣), 05/29/2020 20:05:12

05/29 20:13, 4年前 , 44F
去嫖妓阿 又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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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9 20:22, 4年前 , 45F
它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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