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同事提離職後, 遇到的鳥事

看板Tech_Job作者 (Black/White/Green acre)時間7年前 (2018/08/11 19:37), 編輯推噓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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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anskin420 (小楊)》之銘言: : 人資:只要口頭講就算喔 : 我:我打去勞工局問一下 : 人資:不用打去勞工局問 你想要之後每天跑法院 我門有律師團 可以慢慢跟你玩 : 我:好 下次遇到這樣的說詞的時候,可以考慮這樣回: 律師出差一小時三千起跳,每次跑一次法院一萬跑不掉。 資遣費最多XX萬,可以讓律師跑XX次法院, 還不算寫書狀的時間喔。你確定公司要跟我玩嗎? 下次被資遣的可能是你喔。 * * * 人資就是一群垃圾。 -- 它它先生傳 - 先生不知何許人也,亦不詳其姓字,長期居家中,因以為號焉。閑靜少言, 不擅把妹。好動漫,不惜千金;毎有新品,便欣然忘食。性嗜妹貌醜不能常得。親舊知 其如此,或置AV而招之。每下輒打,期在必射;既射而刪,曾不吝情去留。汗味體臭, 不近正妹;荷葉領口系服拖鞋,晏如也。常PO文章酸人,頗示己志。鍵盤萬能,以此自 終。贊曰:「苗栗小五郎有言:『手上有鍵盤,就有全世界。』極其言,兹若人之儔乎? 看片打B,以樂其志。PTT之民歟?Mobile01之民歟?」 鍵盤陶淵明全集 - 民明書房出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8.42.19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533987424.A.FEF.html

08/11 19:45, 7年前 , 1F
人資本來就一群垃圾,根本不懂法律
08/11 19:45, 1F

08/11 19:46, 7年前 , 2F
律師團勒,笑死人,直接告人資就好啊
08/11 19:46, 2F

08/11 19:46, 7年前 , 3F
陪他天天跑法院,看誰厲害
08/11 19:46, 3F

08/11 19:48, 7年前 , 4F
台灣人資就是公司裡的毒瘤,完全沒生產力
08/11 19:48, 4F

08/11 20:30, 7年前 , 5F
告總經理啦… 勞工告總經理,人資狗就被幹上天了!傻傻
08/11 20:30, 5F

08/11 20:30, 7年前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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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35, 7年前 , 7F
人資就沒什麼專業阿...面試最無聊的關卡之一
08/11 20:35, 7F

08/11 21:39, 7年前 , 8F
結果敗訴這些錢還要幫前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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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30, 7年前 , 9F
原則上律師費不能要對方出。(民事第三審除外)
08/11 22:30, 9F

08/11 22:30, 7年前 , 10F
打輸了最多出裁判費,訴訟標的十萬以內訴訟費一千。
08/11 22:30, 10F

08/11 22:31, 7年前 , 11F
請求給付資遣費,應該不太容易需要鑑定,所以也沒鑑定費
08/11 22:31, 11F

08/11 22:32, 7年前 , 12F
*以內裁判費一千
08/11 22:32, 12F

08/12 01:07, 7年前 , 13F
人資真的好慘
08/12 01:07, 13F

08/12 08:10, 7年前 , 14F
印象中的人資只會團購下午茶XD
08/12 08:10, 14F

08/13 11:06, 7年前 , 15F
hr就是垃圾
08/13 11:06,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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