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未滿三個月離職,很無助消失
: 因為此,昨天和老闆、主管們談過此事情
....
我是覺得齁...
一個不到三個月的新人, 離職可以談到老闆層級,
這間公司會有多大, 老闆會多有影響力, 我是很難相信啦.......
GG人離職, 很大的機會連處長都看不到, 何況是老闆張爺....
未滿三個月直接走就好了阿,
勞基法都規定未滿三個月可以直接離職, 都說是試用期了, 哪有差~
試用期的意思就是公司試你, 你也在試公司阿,
你有看過公司要開除你的時候,你還可以跟公司凹說,拜託你再讓我留兩個月再走的嗎?
新鮮人不用怕啦...勇敢離職就對了,
這種換工作的場合以後人生還會遇到好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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