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Google、臉書為何成功 張忠謀:沒有工會
※ 引述《duser ( )》之銘言:
: 勞資糾紛 斷送美國汽車業
: 所以美國的科技業從那個時候下定決心,絕對不要工會。
: 我七○年代在德儀主管全球的半導體。當時有一個美國國家級的工會組織,要去我們休士
: 頓廠組織工會。那我自己跑去,跟全體一、兩千個員工演講。美國的勞工法律是,一定要
: 半數以上的勞工同意,工會才組得成。過了一、兩個月投票,很少勞工贊成,遠低於半數
: 。別的科技公司也有這樣的經驗,可是結果就是,沒有一個科技公司是有工會。現在都還
: 是如此。
: 這些科技公司的董事長、執行長絕對會同意我的看法:他們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沒
: 有工會。因為一個公司要成功,是大家要全心合力,你有了這個勞資對立,就很不好。也
: 許對勞工會有一個暫時的好處,升到高一點的工資、低一點的工時,可是長期下來,對勞
: 工不好,對整個社會也是不好。
: 但是,我必須講,台灣的情形還是有點不一樣,所以我要稍微modify(修正)一下剛剛的
: 講法。應該說,好的企業,可以要求不要有工會。
: 網址: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8980
: 天下雜誌 作者:陳良榕
首先,單純把美國汽車業衰敗歸咎於工會有點太過武斷,美國汽車業衰敗有許多原因,
工會應該不是最主要的,甚至能不能排到前三恐怕都很有問題。
再來,所謂長期是多長期?十年?二十年?四十年?是這個維度的話,我覺得只能叫中期。
確實他講的沒錯,工會短期可以爭取到更多的薪資,更低的工時,而這些"有可能"會影
響公司"中期"的發展。但當把時間拉長到"長期",也就是接近一百年甚至更久,沒有工
會造成的壞處又大過中期獲得的好處。
因為當長期沒有工會,也沒有很硬性的法律能限制公司高層一定要合理分配利潤給基層
的時候,長期下來必然造成愈來愈多公司極盡所能剝削員工。現在美國這種跡象已經漸
漸明顯,一堆上市大公司好的不學,一直學華人公司壓低成本,而且都是從基層身上砍
,砍到見骨的都有。當然肯分利潤給基層的公司依然是比台灣多出許多,這點應該是文
化差異使然,只能說華人老闆大多數都頗自私小氣,目光短淺。但是媒體也不斷有報導
說貧富差距不斷創新高,代表利潤分配也正在往愈來愈不均的方向走去。
當這條路走到一百年或更久,出現極度貧富差距時,而且基層被剝削到連生活都很困難
時,就會造成社會非常動盪不安,像越南那種打砸搶來一次,很多老闆應該就損失不少
,要是發展到反覆發生這種事,公司應該無法經營了。甚至更糟的是發生武裝革命,然
後又沒有馬上結束變成內戰,這就不只是公司的事,而是整個國家社會都要付出極大代
價。更危險的是,極端的貧富差距會造成極端主義更容易滋生,到時候出現一些極端份
子掌握足夠權力跟武力開始亂搞,就不只是一個國家的事了。
所以到頭來,不給組工會,讓勞工爭取該有的權益,只是把問題發生的時間延後很多,
長期下來總有一天要連本帶利的還,只是這長期很長,通常超過人的一生,也超過公司
的壽命,老闆們大概會認為,到時候我人都死了,公司也不在了,我管他的,何況我公
司能不能撐到明年都不知道了,我哪管長期會怎樣?而且最後出問題,要痛的也是國家
社會跟所有人民,等於是拿社會成本在幫他公司增加獲利而已。所以我不贊同他的話,
長期來看工會還是有利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215.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477497236.A.170.html
→
10/26 23:55, , 1F
10/26 23:55, 1F
→
10/26 23:58, , 2F
10/26 23:58, 2F
推
10/27 00:01, , 3F
10/27 00:01, 3F
噓
10/27 02:24, , 4F
10/27 02:24, 4F
→
10/27 02:24, , 5F
10/27 02:24, 5F
→
10/27 02:25, , 6F
10/27 02:25, 6F
→
10/27 02:25, , 7F
10/27 02:25, 7F
推
10/27 05:56, , 8F
10/27 05:56, 8F
推
10/27 06:47, , 9F
10/27 06:47, 9F
推
10/27 09:02, , 10F
10/27 09:02, 10F
→
10/27 09:20, , 11F
10/27 09:20, 11F
→
10/27 09:20, , 12F
10/27 09:20, 12F
→
10/27 09:21, , 13F
10/27 09:21, 13F
→
10/27 09:21, , 14F
10/27 09:21, 14F
→
10/27 09:21, , 15F
10/27 09:21, 15F
→
10/27 09:21, , 16F
10/27 09:21, 16F
→
10/27 09:22, , 17F
10/27 09:22, 17F
噓
10/27 09:42, , 18F
10/27 09:42, 18F
推
10/27 10:33, , 19F
10/27 10:33, 19F
→
10/27 10:33, , 20F
10/27 10:33, 20F
→
10/27 11:53, , 21F
10/27 11:53, 21F
→
10/27 11:54, , 22F
10/27 11:54, 22F
推
10/27 15:37, , 23F
10/27 15:37, 23F
→
10/27 17:52, , 24F
10/27 17:52, 2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