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離職證明

看板Tech_Job作者 (11月的阿宅)時間11年前 (2014/02/20 20:19),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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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沒帳號幫她代po 事情是這樣的 朋友在A公司做滿一年後離職 進入B公司任職 期間覺得與自己興趣不和所以騎驢找馬找下份工作 最近錄取了C公司 但當初因為在B公司就職大概只有5~6個月 覺得時間太短不算經歷 所以在應徵時並沒有將此經歷寫上去 而現在C公司要報到需繳交離職證明跟勞健保轉出單 那是應該繳交哪一份離職證明比較好呢? 如果繳交B的離職證明 不知道人資會不會講話... 還是說人資根本不會看這個? 以上疑問 懇請各位溫拿不吝提供意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2.79.244

02/20 20:32, , 1F
離職證明跟勞健保轉出單 當然是B公司
02/20 20:32, 1F

02/20 23:20, , 2F
照交不誤…
02/20 23:20, 2F

02/21 09:55, , 3F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當然是繳B公司的
02/21 09:55, 3F

02/22 13:56, , 4F
離職證明可以交A的,而健保轉出單不想被立刻發現C的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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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你可以先到區公所轉入健保,等要上班在從區公所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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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這樣轉出單就是公所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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