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OFFER理解上的落差
大家好
小弟在得到應材正職口頭offer後
曾去電詢問助理offer的細節
當初助理說到薪資福利的部分是N*14+車補*12,還有其他福利blablabla
可是收到offer 後,HR上頭是寫要過三個月試用期後才會有車補
這樣就變成N*14+車補*9!?
但有版友提到他第一個月就開始領了
想請問各位
這是我跟助理通電話的時候自己認知的落差?
還是這本來就是應材的常態呢?
這部分還可以跟人資爭取嗎?
問這個不知道會不會很不適合,小弟新鮮人一枚
但三個月加起來也為數不小阿QQ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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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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