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跳槽大陸涉洩密 2友達前主管被訴

看板Tech_Job作者 (小隆)時間12年前 (2013/06/11 08:19), 編輯推噓8(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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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7955581.shtml 原文: 友達光電前高階主管連水池、王宜凡,被控帶著機密技術,投靠競爭對手、大陸TCL集 團華星光電,連被扣押的筆電內,存有不少友達的機密圖檔,經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 分析鑑定,證實連洩露友達機密資料,讓新東家得以相同技術生產面板。新竹地檢署昨天 依妨害秘密罪將2人起訴。 據了解,對岸公司以優渥條件吸引2人跳槽,2人前年9月相繼離職,連轉赴TCL集團工 業研究所副院長,王則擔任華星公司AMOLED開發部長。友達在連、王離職後,發現2人違反 保密條款,涉嫌洩露公司機密,去年初向檢調檢舉,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去年9月搜索住處, 查扣筆電等證物,並約談兩人到案。 友達表示,64歲的連水池原在友達顯示器技術開發中心擔任最高主管,可以任意取得 、接觸及下載內部資料。連前年9月中旬離職前,私自下載許多投影片檔案,離職數日後即 到TCL集團上班,將機密圖檔洩露給華星。 友達指控,41歲的王宜凡原是友達OLED技術處經理,離職前多次將公司的秘密資料存 在公司配發的電子郵件,再轉寄至私人信箱,做法可疑。 檢察官也查出,連的電子郵件內有封信件,內容是華星集團欲以高額薪水、簽約金、 獎金吸引連前往任職,並希望連協助華星公司將4mask等技術導入面板等資訊。檢察官認為 ,2人行為涉犯洩露工商秘密罪,利用電腦設備犯罪,依刑法規定加重其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5.2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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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工作回家作其實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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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08:26, , 2F
帶工作回家作是不智的行為 放假就好好放假吧 否則就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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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到公司配發的筆電不就可以帶回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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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轉寄外部信箱,也不能弄到個人筆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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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罰三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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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來公司的話,那就真的住在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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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怒...但查無違法! 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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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招有人說過。是大陸人最會的,先許以高薪挖角偷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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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技術到手後再向原東家檢舉。高薪全省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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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兩個官都很高,基本上使用公司資料權限也鎖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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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都要向他們匯報,往來信件文件以及數據都是整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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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轉 copy信件或是轉發到私人設備上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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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管不管禁止員工帶資料回家啊,不然一堆無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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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還打電話,叫你去處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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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回家工作也要知道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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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到個小道消息,夢裡面有很多能人都早就安排好快速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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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GG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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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出太低 員工被挖走是想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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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都是在工程師的腦裡,有沒有帶資料還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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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知識值這個價,還是會有一堆人被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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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前公司文件出去的真的就是垃圾啊... 有本事就裝腦袋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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