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減薪後未回復原薪 公司判賠52萬

看板Tech_Job作者 (Q我Q我Q我Q我Q我~)時間11年前 (2013/02/26 22:02), 編輯推噓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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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減薪後未回復原薪-公司判賠52萬-181900407--finance.html 減薪後未回復原薪 公司判賠52萬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新北市戴姓經理控告公司在金融風暴期間將他減薪一成,減薪半年屆滿後竟沒回復原薪, 他要求調回薪水無效後離職,打官司求償。台灣高等法院審結,判公司要賠減少的薪水和 資遣費共52萬3千元定讞。 戴經理任職於新北市一家生產數位相機、手機、MP3、PDA等3C產品外殼或內部零件的公司 。 戴經理提起訴訟指出,他月薪6萬4千元,金融風暴期間,公司以不景氣為由,要求主管減 薪一成,時間是2009年4至10月。減薪屆滿後,他問總經理是否調回原薪資,總經理回稱 「繼續降薪」。他後來多次反映調回原薪皆無下文,於2011年4月離職。 公司主張,降薪屆滿後該公司營收仍未見起色,所以繼續降薪;戴經理和其他一級主管未 曾表示異議,並繼續上班,顯見已默示同意降薪。戴後來自行請辭,公司不需付資遣費。 一審法院判決戴經理勝訴,公司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默示不代表同意」,公 司不能逕自認定戴已默許繼續降薪,判決公司補償戴被減掉的薪水及任職8年的資遣費、未 休假工資。 -- 我的露天拍賣攤位,歡迎選購http://mybid.ruten.com.tw/user/countryboy364/ 我的WRETCH相簿,歡迎參觀:http://www.wretch.cc/album/countryboy http://www.wretch.cc/album/countryboy2 我的facebook,歡迎逛逛:https://www.facebook.com/ahsing.ch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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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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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14, , 2F
經理才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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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還上訴....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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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22, , 4F
責任制其實也是奴工默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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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37, , 5F
主管幫公司裁員底下員工,現在被搞了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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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38, , 6F
真的不知道有些主管在屌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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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2:54, , 7F
爛公司又不公布名字 報紙也是爛資方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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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台灣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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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3:40, , 9F
不辭職=默認同意降薪, 辭職=不須資遣, 公司這麼好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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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3:44, , 10F
責任制不應是公司不給付員工加班費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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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應勤工時內工作的員工,都沒對盡其工作的職掌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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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權益要自己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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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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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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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委會怎麼好像不關他的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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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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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個案例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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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員工要爭取 直接上法院吧 不要再資委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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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2:50, , 19F
怎不用多賠? 且應該要更多倍的賠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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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2:39, , 20F
有判例了 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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