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如何商談離職金?
各位版友好
我要離職了,但是當初進公司時簽了合約大意是說
若我沒有做滿四年,就要賠償20萬的培訓費用
經過一些爬文與查詢資訊,得知這筆金額是可以商談的,
那根據最高法院在96年度台上字第1396號民事判決中,
認為「最低服務年限約款適法性之判斷,
應從該約款存在之『必要性』與『合理性』觀之」
以這兩點去談的成功率有多高呢???
也就是說我希望請人資舉證條列出我在職期間公司為我上的課程費用
來作為我的離職金
而公司內部所上之專業課程為每次三小時,
老師是同事,並非外聘人員,上不到10次
(確切次數些許忘記,但是絕對不到10次)。
我在網路上查詢的自強課程費用相關最貴的是NT1000/3hrs
因為我的反應比較遲鈍,怕當下可能會遭遇一些公司的反擊,
所以想先詢問各位版友有何補強或是注意之處,
亦或是人資真的條列出來,但是金額昂貴,
我除了上述自強課程可以反駁壓低價錢外,
還可以從什麼角度切入去談呢?謝謝!!
還有我在另外的地方徵詢意見時
有人跟我提到說
一般服務年資是一到兩年
我們公司四年算是多的,若有爭議,法院可能宣告無效
建議我應該從此點著眼
請問那這部份我應該要怎麼談呢??
再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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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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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76.20
※ crucifixsky:轉錄至看板 Employee 10/10 22:56
※ crucifixsky:轉錄至看板 HRM 10/10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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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大,合約只有兩行而已= =""
我上面寫得大意其實就真的是全部的意思了Orz
重點部份就只有說如果沒有做滿四年自請離職,
就該返還於培訓期間投入之培訓金額20萬元
d大,我只是為五斗米折腰,下次我會多考慮,謝謝您的建議囉:)
※ 編輯: crucifixsky 來自: 220.136.76.20 (10/1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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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不方便說,請之後的大大也不要亂猜,這樣我很難做QwQ
※ 編輯: crucifixsky 來自: 220.136.76.20 (10/10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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