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今日敝公司請我們簽的勞動契約

看板Tech_Job作者 (RED KNIGHT)時間13年前 (2012/09/28 01:34), 編輯推噓3(3035)
留言38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上的各位大大,今日敝公司生出一份新版的勞動契約要求 所有同事簽名,有爭議的點如下: 乙方(勞方)每月支領資,依甲方(資方)薪酬管理辦法而定 ,甲方得因乙方職務調動、社會環境、物價情形、公司營運 狀況及個人績效隨時調整之。 今日已先行確認過依勞基法規定需勞資雙方同意始可進行薪 資異動,不論調昇或調降。 有二點問題是: 一、公司規定會符合勞基法規定,既使要異動仍會向大家事 先說明,但又不願在這份勞動契約書及薪酬管理辦法裡寫明 要異動薪資,仍需雙方同意等字眼。 僅願口頭陳述既使有這份契約書,異動前是需要雙方同意的 在我簽了之後,此條文是否生效可隨時調整我的薪資而不違 反勞基法規定? 二、依照勞基法規定,若我不簽此條文,公司以此為由要把 我解顧,我是否可拿到資遣費? 下為勞基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工資之議定及基本工資) 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前項基本工資,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第二十二條(工資之給付) 工資之給付,應以法定通用貨幣為之。但基於習慣或業務性 質,得於勞動契約內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之。工資之一部以 實物給付時,其實物之作價應公平合理,並適合勞工及其家 屬之需要。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 約定者,不在此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9.77.23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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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假如公司確實擁有『薪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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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合約上應加註採用的是其中的第幾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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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依照 薪酬管理辦法 第幾條之幾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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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公司要修訂『薪酬管理辦法』 的辦法及規定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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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要關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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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今日有說明會被炮轟請他們拿出薪資辦法,但也說明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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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明訂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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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薪酬管理辦法是由 甲乙雙方協商 或是甲方經某某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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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修訂 其中不能單由甲方任意修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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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定要明定的 既然合約上有 就一定要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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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rung大大依你所意,如果簽了是否他修改後仍不符合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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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直接在新合約上註明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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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簽了,是否在甲方任意調整薪資後,甲方仍屬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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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看公司拿不拿的出來 假如有 那公司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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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甲方就擁有調整薪資的權力 但是既然合約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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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照著合約上所依據的條例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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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種情形是沒有寫 那就有模糊地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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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rung大大的意思是:只要我簽了,甲方隨意調整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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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違反勞基法 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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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來看 這份合約的寫法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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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是真的有 薪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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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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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調整薪資要依據 薪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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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目前我已確認並沒有列入薪酬管理辦法內有:雙方同意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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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不違反合約=不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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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你最好把 薪酬管理辦法 的爭議內容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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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這樣單單就你PO的內容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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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管理部拿不出來有相關條文列入:需雙方同意始可調整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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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iro 來自: 119.77.238.115 (09/2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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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樣的話 甲方要如何修訂 薪酬管理辦法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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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透過會議 還是另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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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甲方可以自行修改 薪酬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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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經過任何程序 那等於 也讓甲方擁有任意修改薪資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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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的第二個問題也是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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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只適用於 非自願性被公司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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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雙方是透過合約來建立主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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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也能解釋說 公司願意提供一份合約給你 只是你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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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自然解除主雇關係 就不能算是解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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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記錯 職務調動也是要雙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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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airo 來自: 59.124.12.85 (09/28 14:57) ※ 編輯: nairo 來自: 59.124.12.85 (09/2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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