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責任制

看板Tech_Job作者 (秘密)時間12年前 (2012/07/31 02:22),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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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system of job responsibility)存在於固定月薪的崗位上,原本是不需受固定 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後即可下班,不需打卡記錄出勤時間的工作制度。 工作規定職員要有工作責任感,但除非是高階主管,否則很少能因工作量少而延後上班或 提早下班。 責任制引進台灣後,部分僱主為尋求最大利潤,也開始使用該制度規避加班費,形成「上 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奇特現象。在台灣適用責任制的職業,根據勞基法第84條之一 只有13種,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系統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 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等,其中並不包括科技業。但已經被濫用到電子業、保全業 等各種職業,導致過勞死事件頻傳。 全球醫療界本來就有責任制的觀念,並認為過勞是醫師養成的必要過程,而雖然醫師獲得 高薪回報,但近來研究結果顯示這不止對醫護健康有害,醫療疏忽大多發生在醫護勞累時 。 ------------------------------------------------------------------------------ 轉自維基百科 請別濫用責任制字面上的意義 而忘記他的本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7.210

07/31 02:40, , 1F
老闆們連研發的本質都引申為cost down了 哪有啥可期待..
07/31 02:40, 1F

07/31 13:14, , 2F
推推 值得分享
07/31 13:14, 2F

08/07 18:25, , 3F
現在責任制都已經改叫做"彈性工時"了,囧
08/07 18:2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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