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首個學生集體再申訴案 教育部認懲處合比例駁回

看板Teacher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1年前 (2023/05/13 21:32), 編輯推噓8(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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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學生集體再申訴案 教育部認懲處合比例駁回 2023-05-13 19:15 中央社/ 台北13日電 教育部去年5月修法,讓學生不滿學校懲處時,可提起「申訴」和「再申訴」。第一個再 申訴案近日出爐,雖被教育部以懲處符合比例原則等理由駁回,仍寫下學權史上的新頁。 過去學生若不滿學校記過等懲處,往往只能寫信向「市長信箱」、「署長信箱」反映,或 是求助於政治人物、媒體。教育部於去年5月2日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 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開放學生或自治組織若認為學校懲處、其他措施或決議違法 或損害權益,可向學校提出「申訴」。如果還是不滿意結果,可向主管機關(縣市教育局 或教育部)提起「再申訴」。 教育部今天以文字回應中央社指出,去年修法至今,教育部共受理一件「再申訴」案件, 經「學生再申訴評議委員會」討論後,考量再申訴人(指學生)行為對於公共區域通行安 全、環境整潔以及前後班級午休權益造成影響,學校的懲處無違誤,懲處額度符合比例原 則,決議「予以駁回」。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本月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上述再申訴案起因是某高中6名學生,在午 休期間拿刮鬍泡慶生,被教官巡查發現,以造成危險和髒亂、不守公共秩序等理由,記每 個人一次警告。 青民協的文章中列出兩造說法,學生認為學校處罰標準不一、不符合比例原則,且主張午 休時間時非學習節數,學校沒權記警告。教育部評議會則認為依校規可以記小過,校方已 考量情節改記警告;且作息法規是明訂缺席非學習節數(如午休、早自習)不能懲處,而 非破壞秩序、環境不能懲處,學生主張「並無理由」。 儘管史上第一個再申訴案,是以駁回收場,但仍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青民協理事長張育 萌今天接受中央社電訪表示,近年社會對學權抬頭有許多擔憂,但從這次的審議來看,評 議會成員包含學生代表、校方代表、法律和人權專家,在討論中盡量平衡學權主張和社會 通念,最後決議「駁回」,應是大部分人可以接受的結果。 張育萌認為,這次的「再申訴案」可增加社會大眾對此制度的信任。他說,過去大家總說 「學生該有學生的樣子」,但隨著時代變遷,每個人心中的「樣子」可能都不一樣,個人 權益和公民意識觀念也漸受重視,期待透過這起案件,激發社會更多的討論。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163247?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240.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83984728.A.3B7.html

05/13 21:48, 1年前 , 1F
6666666支持合法管教
05/13 21:48, 1F

05/13 21:59, 1年前 , 2F
這種學生還真是自私
05/13 21:59, 2F

05/13 23:50, 1年前 , 3F
這個再申訴的理由真的有病 又不是因為缺席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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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1, 1年前 , 4F
而是擾亂秩序 至於青民協主張非學習節數就不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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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1, 1年前 , 5F
才是顛倒是非吧 如果這樣 下課時間出現誇張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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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23:51, 1年前 , 6F
都不能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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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0:04, 1年前 , 7F
午休不能處罰,虧這協會講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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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0:05, 1年前 , 8F
張育盟認為學生就該午休搗亂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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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6:55, 1年前 , 9F
果然是覺青,還真以為給你機會就可以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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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08:35, 1年前 , 10F
午休下課不能處罰 那出意外也不能究責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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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05, 1年前 , 11F
很感謝這次的申訴被駁回,不然以後各校的都會有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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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05, 1年前 , 12F
學樣。如果這麼愛慶生,放學後自己去校外慶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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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05, 1年前 , 13F
嗎?還不用擔心被記過,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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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17, 1年前 , 14F
清明協真是某種程度的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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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40, 1年前 , 15F
記個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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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2, 1年前 , 16F
青民協在這起事件的立場是「列出雙方說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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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2, 1年前 , 17F
午休非學習節數不能懲罰」是當事學生說法 ,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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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0:52, 1年前 , 18F
青民協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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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7:39, 1年前 , 19F
以後當了社畜,再繼續午休玩刮鬍泡,看怎麼跟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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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7:39, 1年前 , 20F
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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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18:55, 1年前 , 21F
應該記小過卻只有警告符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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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2:25, 1年前 , 22F
如果這個案例真不能管,我會鼓勵學生午休去校長室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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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2:25, 1年前 , 23F
刮鬍泡,反正清乾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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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4 22:55, 1年前 , 24F
青民協這種垃圾組織真的毀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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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1, 1年前 , 25F
感謝nknuch 青民協在這篇新聞稿角色的確是列出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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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0:42, 1年前 , 26F
立場 (不過這個團體在很多事的態度一樣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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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4:54, 1年前 , 27F
以後慶生直接買匹薩砸討厭的老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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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00:58, 1年前 , 28F
雙標青民協對中一中事件整個閉嘴
05/17 00:58, 28F

05/17 09:28, 1年前 , 29F
樓上 這就標準的 只講權益不講義務和責任 ^^
05/17 09:28,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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