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中] 只要校務會議通過,違法也可以嗎?
※ 引述《zamp (測試帳號)》之銘言:
: 說個逆風的。
: 教師如果要強調「每天上班8小時」的論點,
: 如何面對一般民眾對寒暑假不上班卻領薪的質疑?
小弟見識淺薄
不過我本身當過其他行業的小員工
我都這樣回復啦
寒暑假不上班卻領薪水如果不合理的話
那勞基法應該也要廢除勞工的特休
因為勞工的特休就是屬於「有薪休假」
勞工不上班卻有薪水的特休相當不合理!
應該要刪除才對
現在還規定 特休沒休完要發錢給勞工 更不合理
沒工作當然不可領錢
but 吵寒暑假換特休真的沒什麼好處
因為公務員、軍人的特休
真的不是想休就能休的
而勞工的特休 現在法規上的確是想休就休
但如果勞工的特休申請妨礙企業正常營運還是可以要求特休日勞工要上班
(但要給予補休與加班費)
如果真的想休就休
學校行政就不會只能在寒暑假休比較長的特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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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修師資培育課程時,有門課叫「教育行政學」,教授是出教科書級的宗師,
: 他非常明確的說:
: 「教師是類公務員,之所以七點半上班,四點半下班,每天工時9小時,比一般
: 公務員多1小時,那是因為教師有寒暑假,所以相對每天工時較長。」
: 他還略算時數,表示這樣跟公務員相去不遠。
: 我現在也來概算一下:
: 一年上班200天,每天若工時多1小時,那代表每年多上班 200小時。
: 寒假21天,暑假60天,共81天,若要寒暑假要上班,扣除星期六、日後,共需上班 58天。
: 另外,比照10年年資的公務員擁有特休28天,所以寒暑假還需上班30天,相當於2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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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說,若每天上班時數9小時,扣除寒暑假不用上課的時數,
: 其實教師每年還多賺40小時。
: 這是21年前課堂上教授敘述的內容概要,
: 或許有印象模糊、思慮不清之處,大家討論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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