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高中生失控襲兩粒 解聘女老師:寫10遍不可以再摸
※ 引述《zamp (測試帳號)》之銘言:
: 看完裁判書 有幾個疑惑
: 1.究竟誰有通報的責任?
: 裁判書中提到的事實:
: 106年12月4日,被告特教組長N師發現辛男環抱G女,N師當場制止辛男,
: G女向N師表示不舒服,N師告知E師(即導師)請E師立刻通報校安。
: 另一案發生於107年4月27日,校安序號0000000號,事件發生後,E師請
: 同學找生輔組長O師過來管教行為人,經O師到班了解事件後,告知E師
: 本事件需要通報,才由E師完成通報。
: 我的問題是,N師發現應該由N師通報吧?為何要推給導師通報?
: 而生輔組長多半就是校安通報的主要承辦人,瞭解事件後何不主動通報?
: 生輔組長也知情,導師不報組長就不報嗎?
謹就此點提供個人所知與所查得的文件資料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第 16 條
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
或性霸凌事件者,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應立即以書面或其他通
訊方式通報學校防治規定所定學校權責人員,並由學校權責人員依下列規
定辦理,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一、依相關法律規定向當地直轄市、縣(市)社政主管機關通報。
二、向學校主管機關通報。
依本條規定為通報時,除有調查必要、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或法規另有特別
規定者外,對於當事人及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其身份之資料,應
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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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高中性別平等教育網站 -- 本校防治規定以及相關處理程序
http://d017.cpshs.hcc.edu.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11100002&Rcg=3
國立竹北高級中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http://d017.cpshs.hcc.edu.tw/front/bin/download.phtml?Part=11100002&Nbr=46&Category=0
竹北高中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_1090115修訂.pdf
國立竹北高級中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九、本校教職員工知悉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應立即
向學務處生輔組通報,並由生輔組依權責進行「社政通報」及「校安通報」
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03.1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03735388.A.9B0.html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臺灣), 10/27/2020 0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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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任要導師去做通報 生輔組長要老師去做通報
這我都覺得很怪
所以我才去查該校的規定
這個規定不是新訂定的
卻連他們自己校內組長 性平事件通報負責人都不知道
還把通報責任轉移給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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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自己以前也不知道有白紙黑字規定要學校訂定校內防治規定
所以這次才特地去找相關的細則或辦法
才知道真的有規定校內誰是負責通報的人
雖然之前知道性平要通報學務處,但是這是第一次把法規找出來,
知道白紙黑字的規定是怎樣的
不過我自己當了那麼多次的性平會委員,也是沒看到過我服務學校的防治規定,
不確定裏頭是不是有載明哪一個組長是負責通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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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看判決書看到該校科任老師甚至學務處組長要求導師通報...
真的有點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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