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疫情期間婚喪假請假期限延長

看板Teacher作者 (nari900916)時間4年前 (2020/04/06 21:2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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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4月1日公布「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可能發生之人 事問題及因應作為」說明如下: (一)婚假部分:在防疫期間,同仁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婚假, 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 (二)喪假部分:在防疫期間,機關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同仁喪假,而同 仁確有延後請喪假需求,機關得審酌於同仁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 1 年之期限內核給喪假。 二、 復經洽教育部承辦人,基於公教一致,教育人員原則比照上開規定,惟中央若有最 新消息,將另行通知 http://www.hhjhs.tp.edu.tw/files/14-1000-78046,r26-1.php 上個月阿中部長說目前看不到疫情終點 可能有機會婚假產假育嬰假一起請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99.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86179682.A.9A6.html

04/11 10:40, 4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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