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病假與考績問題已刪文

看板Teacher作者時間5年前 (2019/04/28 08:3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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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版上大家,我最近因為開刀必須請病假, 但開刀後需要較長時間休養才能再去上班, 想詢問病假與考績的問題。 根據四條二款裡是這麼寫的: ◎事病假併計超過十四日,未逾二十八日,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  續超過二十八日而未達延長病假,並依照規定補課或請人代課。 四條三款是這樣寫的: ◎事病假超過二十八日。 但我有點不理解,這是指我只要事病假加起來請超過28日,就會變成四條三款嗎? 可是四條二款又說「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超過28日而未達延長病假」, 那假設我事假未達7日,但病假請了28日,那究竟會是四條二款還是四條三款呢? -- 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以啟齒,因為言語會縮小其重要性; 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是不容易。   --史蒂芬‧金《四季奇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16.18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56411647.A.D22.html

04/28 09:08, 5年前 , 1F
應該是看在同一事件中有否申請連續病假,四條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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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08, 5年前 , 2F
個是指一般情形下的缺席狀況,再跟學校人事討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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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09:08, 5年前 , 3F
看吧
04/28 09:08, 3F

04/28 09:15, 5年前 , 4F
盡量不要超過28天
04/28 09:15,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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