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有關交通導護的論文
基本上導護不屬於教學行為
依教師法可以拒絕
但又有實際上的需求
因為家長沒有時間接送
只好硬拗老師去做
而且嘴臉越來越難看
當然教育部忙著修課綱置身事外
教育局跟校長又忙著迎合家長
把基層老師推出去
社會大眾更是盲從譙聲四起
難道學生從家裡到學校就只要經過一個路口?
如果不是,為什麼學生經過那麼多路口都沒事
偏偏來到學校周邊的路口會出意外?
這想像力也未免太厲害
交通大隊說依照號誌協助通行不違法
但如果大家都守法又為什麼會不安全?
如果有人不守法,導護老師又能發揮什麼作用
老師是人不是神,更不是蜘蛛人
沒有預知危險,阻止災難發生的能力
說穿了跟人形立牌沒兩樣
舉旗擋車吹哨都是指導行為
有作為就有可能有疏失
肇事主因都要經過檢察官法官的審判
出庭被告也是免不了的
既然有人想看判決
或許這論文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http://goo.gl/bnlHU2
國民中小學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工作適法性之探討__臺灣博碩士論文 ...
最後,請贊成老師站導護的人
麻煩您督促政府立法保障站導護的老師
不要出了事,還去追究這些老師的責任
老師能做的,真的沒有您想像中的多
老師對學生的關心,也絕對沒有您想像中的少
至於誰在擺爛,我相信您心中一定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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