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服管教誣告老師襲胸 國中女反吃官司 | 即時新聞 | 20140910 | 蘋果日報
不服管教誣告老師襲胸 國中女反吃官司 | 即時新聞 | 20140910 |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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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o1gJvq
就讀新北市某國中的15歲女學生,因沒穿制服上學遭學務處許姓老師制止,竟誣告老師對
她襲胸,還請麻吉好友到警局做偽證,不料好友最後決定說實話、再加上有人將全程錄影
,證明許姓老師沒有襲胸,檢察官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女學生可就慘了,不僅陷害老
師不成,還被檢察官簽分「少他」案,以誣告案由移送少年法庭處理。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4月1日愚人節,女學生在下午2時47分才去學校上學,由於沒穿制服
又遲到,在校門口立即被學務處的許姓老師制止,請女學生返家穿好制服再上課,但女學
生表示穿學校制服會過敏,許姓老師堅持要她換,另2名女老師見狀,也上前請女學生先
換制服再入校。
此時女學生執意要進入校園,許姓老師見狀拿起登記簿擋著她不讓她進入,不料此時女學
生竟然大叫:「你不要碰我胸部」、「你為什麼要碰我胸部」,隨後女學生立即打電話叫
媽媽到學校、還撂人到校門口欲對許姓老師興師問罪,此時一名學校替代役悄悄的用手機
將全程錄下,而女學生則向警方提告。
女學生為了要告老師,竟找當時在場的一名麻吉好友,在警局製作筆錄時做不實陳述,指
稱看到老師摸她的胸部,警方調查告一段落後,將全案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在過濾相事證時,發現警方隨案函送的資料中,有一份替代役用手機所拍攝的錄影
畫面,看完後也傳了當天在場的2名女老師,確認男老師未襲胸,檢察官在掌握這些事證
後,將女學生的麻吉好友傳來曉以大義,此時麻吉好友決定吐實,把女學生如何請她做偽
證的來龍去脈講清楚,還說她也將此事告訴家人,家人也鼓勵她要誠實以對,她才決定講
實話。
檢察官認為許姓男老師並未襲胸,今天偵查終結,處分不起訴,不過卻認為女學生涉嫌誣
告罪,今天也簽分少他案,並以誣告罪的事由,移送少年法庭處理。(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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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這位替代役機警錄影+另一位作證學生的良心
這位肯積極管教的教師下場至少是停聘 倒楣的話甚至是解聘...
依照現行法規
這種CASE停聘不會給一毛薪水 (若有房貸繳不出 房子就會被查封法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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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 第 14-3 條
依第十四條規定停聘之教師,停聘期間應發給半數本薪(年功薪);停聘原因消滅後回復
聘任者,其本薪(年功薪)應予補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教師受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執行或受罰金之判決而易服勞役者,其停聘期間不發給本薪
(年功薪)。
二、教師依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停聘者,其停聘期間不發給本薪(年功薪),俟調查結果
無此事實並回復聘任者,補發全部本薪(年功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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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倒楣的被法規霸凌和被社會風氣性別霸凌的男性教師
還是不要那麼熱血管教 離學生遠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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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03.19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eacher/M.1410365307.A.076.html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9/11/2014 00: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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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平相關的法令已經成為一種對教師的體制霸凌了
疑似>>>停聘 涉及>>>停聘
教師法規定此類停聘不發任何一毛薪水
教育部又規定停聘期間一樣不得兼職,
被誣告的話沒半毛原來的教職薪水 還不准另外賺錢來維持生活開支
就算後來恢復清白 也只補發停聘期間的"本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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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教師提高警覺阻止學生被霸凌
卻毫不在意教師被教育部霸凌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9/13/2014 16: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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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14:23, , 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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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涉及 疑似 等調查期間就停聘
停聘還不給薪水又不准被誣告的教師兼差維持生活開銷
這種超侵害人權的事居然被認為不嚴重
※ 編輯: plancklin (1.34.103.190), 09/22/2014 00: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