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面尿篩」錯誤且無效

看板Teacher作者 (夢已經振動奮鬥毋通放)時間10年前 (2013/08/21 06:59), 編輯推噓-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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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30821/35236570/ 有話直說:「全面尿篩」錯誤且無效(黃嵩立) 繼新竹市政府意圖對全市中學生進行全面尿液毒品篩檢之後,其他縣市據聞也有仿效之議 ,然而全面篩檢是錯誤而無效的措施,地方政府應三思。在師長監督之下收集個人檢體,侵犯學童之自主意志和隱私權。隱私權雖非不可加以限制 ,但公務機關必須提出正當理由,且遵循合法程序。 法律並未明確授權 學校並沒有無故搜查個人身體之權利,其執行必須有法律同意(法律保留原則),或者由 法律明確授權行政機關,但後者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依據,並不得逾越授權之範 圍與立法精神(授權明確性原則)。 依目前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學校對特定高風險學生 建立名冊,經校長核定,始能進行篩檢。該要點乃基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然該條例 並未明確授權給學校,在法律上並非全無顧慮。 若欲對所有學生進行尿篩,更應回溯法律授權基礎,以免違法。教育部函示,因事先有 學生和家長同意,並非強制篩檢,因此沒有侵犯學生權利的疑慮。然而這種說法產生兩難 :用毒學生若不同意,則篩檢即失去意義;或者不同意的學生會有來自校方和同儕的壓力 。學校在實務上面臨只能在無效與強制之間擇一的窘境,教育部絕不能以同意書為由,迴 護不當措施。 即使禁絕毒品侵害校園此一目的正當,全面尿篩亦無助於該目標之達成。尿液毒品篩檢 的陽性預測率很低,對低風險學生尤然,將浪費大量資源。 其次,篩檢的目的是為了輔導學生遠離毒品,篩檢前沒有諮商,或者篩檢後學校處理不當 ,將部分同學加以標籤化,對日後的輔導工作反而不利。尿篩的嚇阻效果也有限,因為藥 物半衰期甚短,不常使用毒品的同學被篩出的機會很微小;況且新藥品推陳出新,固定大 規模篩檢,可能促使新藥品進入市場,不可不慎。 資源有限更應審慎 學校用來輔導學生的資源非常有限,欲處理非常複雜的毒品問題,可說捉襟見肘。因此更 應審慎評估各種有效方案,而不是採取最直接但無效的做法,不但錯置資源,更延誤了協 助學生的時機。 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129.21

08/21 08:37, , 1F
不是已經改「特定尿篩」好幾年了嗎?...
08/21 08:37, 1F

08/21 10:22, , 2F
當這個陽明大學的教授小孩被誘引了毒品
08/21 10:22, 2F

08/21 10:22, , 3F
他就會贊成了
08/21 10:22, 3F

08/21 14:44, , 4F
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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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5:16, , 5F
所以資源應該用在哪個間接而有效的地方?
08/21 15:16, 5F

08/22 10:16,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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