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師貪27萬公款判刑 竟續聘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5/35105557/師貪
27萬公款判刑竟續聘
高市鳳山新甲國小老師鍾永吉在教務主任任內,遭控侵占詐欺公款二十七萬元,法院判刑
一年二個月,緩刑四年,學校考績會決議卻僅記大過一支,部分家長質疑學校「師師相護
」,若依《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應解聘或不續聘;高市教育局也表
示將請校方重作處分。
新甲國小家長陳心緣昨表示,鍾永吉是新甲國小管樂班總指揮,曾同時兼教務主任,二○
○一至二○一○年間,多次侵占管樂班後援會印刷、場地等款項,高雄地方法院去年十月
對鍾永吉判刑一年二個月,緩刑四年,今年四月定讞。判決後鍾永吉將後援會帳戶餘額二
十七萬餘元轉入學校公庫,但其餘詐領的二十七萬元還是沒還。
教育局盼開除
新甲國小代理校長張坤宏回應,鍾二○一○年遭檢舉後即列為「不適任教師」,並依規定
輔導考核中,教育局若認為記大過還不夠,學校考績會將再開會討論。他不諱言,教育局
是希望將該老師「FIRE」(意即開除),但考績會是合議制,校長也不能掌握。
仍在新甲國小擔任音樂老師的鍾永吉昨表示,考績會是合議制,委員獨立判斷,不是他一
人可以介入影響。他並強調,他已獲緩刑,還要讓他解聘或不續聘,並不合理。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學校懲處要注意適法性與社會觀感,不應鄉愿,不適當的決定就應
重新檢討。鄭新輝說,法律規定教師解聘、不續聘權責在校方,教育局也無法介入,但一
定會嚴格監督。
「很壞的身教」
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表示,老師有罪但獲緩刑就不解聘,根本不合理。身為老
師,守法與誠實最重要,犯法是很壞的身教,就是行為不檢,真的不適宜再當老師。
張萍認為,長期以來學校同僚沒有人要當壞人,總是師師相護,為了照顧同事的工作權,
罔顧學生受教權,應該被社會譴責,教育局絕不能核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2.179
→
06/25 09:26, , 1F
06/25 09:26, 1F
→
06/25 09:38, , 2F
06/25 09:38, 2F
→
06/25 09:39, , 3F
06/25 09:39, 3F
→
06/25 09:40, , 4F
06/25 09:40, 4F
→
06/25 15:40, , 5F
06/25 15:40, 5F
→
06/25 15:40, , 6F
06/25 15:40, 6F
推
06/25 18:13, , 7F
06/25 18:13, 7F
→
06/25 20:21, , 8F
06/25 20:21, 8F
→
06/25 20:21, , 9F
06/25 20:21, 9F
→
06/25 20:22, , 10F
06/25 20:22, 10F
→
06/25 20:23, , 11F
06/25 20:23, 11F
→
06/25 20:23, , 12F
06/25 20:23, 12F
→
06/25 20:24, , 13F
06/25 20:24, 13F
→
06/25 20:24, , 14F
06/25 20:24, 14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