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師貪27萬公款判刑 竟續聘

看板Teacher作者 (wush)時間11年前 (2013/06/25 09:07), 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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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5/35105557/師貪 27萬公款判刑竟續聘 高市鳳山新甲國小老師鍾永吉在教務主任任內,遭控侵占詐欺公款二十七萬元,法院判刑 一年二個月,緩刑四年,學校考績會決議卻僅記大過一支,部分家長質疑學校「師師相護 」,若依《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應解聘或不續聘;高市教育局也表 示將請校方重作處分。 新甲國小家長陳心緣昨表示,鍾永吉是新甲國小管樂班總指揮,曾同時兼教務主任,二○ ○一至二○一○年間,多次侵占管樂班後援會印刷、場地等款項,高雄地方法院去年十月 對鍾永吉判刑一年二個月,緩刑四年,今年四月定讞。判決後鍾永吉將後援會帳戶餘額二 十七萬餘元轉入學校公庫,但其餘詐領的二十七萬元還是沒還。 教育局盼開除 新甲國小代理校長張坤宏回應,鍾二○一○年遭檢舉後即列為「不適任教師」,並依規定 輔導考核中,教育局若認為記大過還不夠,學校考績會將再開會討論。他不諱言,教育局 是希望將該老師「FIRE」(意即開除),但考績會是合議制,校長也不能掌握。 仍在新甲國小擔任音樂老師的鍾永吉昨表示,考績會是合議制,委員獨立判斷,不是他一 人可以介入影響。他並強調,他已獲緩刑,還要讓他解聘或不續聘,並不合理。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學校懲處要注意適法性與社會觀感,不應鄉愿,不適當的決定就應 重新檢討。鄭新輝說,法律規定教師解聘、不續聘權責在校方,教育局也無法介入,但一 定會嚴格監督。 「很壞的身教」 人本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主任張萍表示,老師有罪但獲緩刑就不解聘,根本不合理。身為老 師,守法與誠實最重要,犯法是很壞的身教,就是行為不檢,真的不適宜再當老師。 張萍認為,長期以來學校同僚沒有人要當壞人,總是師師相護,為了照顧同事的工作權, 罔顧學生受教權,應該被社會譴責,教育局絕不能核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0.242.179

06/25 09:26, , 1F
体會猖獗就是媒體捧出來的..只要有教育問題就問他們
06/25 09:26, 1F

06/25 09:38, , 2F
何時教評會決議可以違背法條了?難怪被人笨罵...
06/25 09:38, 2F

06/25 09:39, , 3F
但人笨也亂引用,何時獲緩刑就不解聘了?
06/25 09:39, 3F

06/25 09:40, , 4F
記者都沒找找法條,就發個人神共憤的文,難怪會亂啊
06/25 09:40, 4F

06/25 15:40, , 5F
教師法有啊 14-1 緩刑就不能解聘了 大概只能用
06/25 15:40, 5F

06/25 15:40, , 6F
行為不檢有損師道這條
06/25 15:40, 6F

06/25 18:13, , 7F
就是要有這種教評會才會讓教育部想要改比例啊
06/25 18:13, 7F

06/25 20:21, , 8F
緩刑不在解聘的條件。犯錯受罰是應該,但請人本記得
06/25 20:21, 8F

06/25 20:21, , 9F
罰刑法定原則,不是人本可以支手遮天。
06/25 20:21, 9F

06/25 20:22, , 10F
人本組織到底真的了解什麼叫人本嗎?一開始立場乍聽
06/25 20:22, 10F

06/25 20:23, , 11F
都還不錯,慢慢隨著歷史流變,開始荒腔走版。
06/25 20:23, 11F

06/25 20:23, , 12F
就好像某些宗教組織。原創者立意或好,但跟隨者要嘛
06/25 20:23, 12F

06/25 20:24, , 13F
能力不足,難究其原創者精神,要嘛便宜行事只學自己
06/25 20:24, 13F

06/25 20:24, , 14F
喜歡的,就亂搞一些名堂。實在可惜。
06/25 20:24,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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