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學校「校務會議議事規則」應由誰訂?
各位板上先進好,
在個人任教學校完全沒有校務會議的議事規則,
會議麥克風被校長把持,常常是很長時間的各處室行政報告,
校長在處室報告前有前言、報告後有結論,落落長,
偶而再說說老師的不是,(例如家長來了一通電話,說某老師……)
而提案討論總是壓在最後短短的時間,
常沒有表決校長就進行裁示,或是校長再用冗長發言搓湯圓搓掉,
大家歸心似箭,也不管提案是如何處理。
個人思考應該有自己學校校內適用的校務會議議事規則,
以利學校的民主化,尊重多元意見表達,而不是校長一言堂。
請問板上先進,
校務會議議事規則的草案,這個提案應該由誰提出呢?
是「總務處」、「教師會」、或是「個人」聯署提案。
若有了提案,在目前學校沒有議事規則的前提下,
校長可能再使用各種大絕招封殺,
應該如何因應,讓提案有機會通過呢?
希望板上先進可以分享您學校民主化的成功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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