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新北市第一學期的代理聘期
想請教板上大大一個問題
我今年年在新北市的一所國中當代理教師,
我這的缺是是1的進修缺,
在招考時是聘期寫100.8.27~101.1.31,
原本想說就是到一月底。
但今天學校人事送上離職單給我,
約期是寫到1.17,
我本來心想事不是原來代裡缺的那位老師提早回來報到,
但人事說不是,
他出示這幾天教育局來的一紙公文,
說100學年上學期期的代理聘期至1/17止。
我就問人事說去年找考時不是寫到1/31嗎?
他說那時教育局給的文只有寫一學年的聘約是100.8.27~101.7.1
並沒有寫到一學期代理的約期是到何時,
直至這幾天文才下來是到1/17。
說真的這種感覺很嘔,
彷彿是被宣告提前失業,
更嘔的是1月份的薪水還要拿一半出來還給學校。
想問的是在新北市國中代理一學期缺的老師們,
有遇到這情形嗎?
這是否可以申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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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9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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