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收到傳票,有關家長私事,可以不出席嗎?꘠…
給原po一些建議
其實民庭的案件不必太緊張 況且你是以證人的身分出庭
只要把你所知道的 所看到的陳述給法官即可
不知道的部分 就直接說不知道
不清楚的地方 可以直接說不清楚
法官不會強人所難
所以也不用勉強回答 而且法庭上有做筆錄
勉強自己陳述 若有不合事實還有可能吃上偽證罪的官司
若因故不能出庭的話
請打電話給承辦書記官 不是檢察官喔!
看到有板友建議打給檢察官...法院是沒有檢察官的
你的傳票上會有案號及股別
打給承辦的書記官 告訴他你的案號 以及你是誰
通常書記官會叫你具狀陳述 或是你可以自己問他能不能具狀請假
寫個陳報狀寄到法院 法官會看到
但是准不准假就要交給法官裁量
是有些人會直接不到庭 但若法官認為還是有需要請證人到案說明的話
還是會再寄傳票通知~
大概就是這樣
民庭的法官其實都蠻客氣的
除非證人有明顯的串供
否則他們是不太會兇證人的啦~
請原PO放心!
※ 引述《swbs301 ()》之銘言:
: 如題
: 在期末兵荒馬亂之際
: 突然收到寄到學校的民事庭通知單
: 收到時 嚇了一大跳
: (尚未拆開前 腦中有許多小劇場上演-.-)
: 看到被告和案由(停止親權)
: 才大概知道是已畢業1年的學生家長
: 說實在的 對他們家瞭解不多 只知道他們已經離婚7.8年有了(好像關係很差)
: 加上對法庭有不好的印象和恐懼
: (之前家人上過民事庭 法官的態度...... 法律好像是站在有錯的人那邊)
: 不想涉及他們的家務事
: 當天也已經有計畫了
: 所以 可以請假嗎?
: 身邊的人都沒有這種經驗
: 有點擔心 弄不好會不會被通緝
: 好不容易要放假了
: 接到這封信 卻讓我不由得不安起來
: 不好意思 想請問有老師有這種經驗嗎
: 可以給我ㄧ些建議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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